马面的出场总是这么大的排场,对此,我已经开始习惯他的风格了,看起来似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行为说话都显得有些粗野,但是这是他不拘一格的天性,本质上可是个善良的孩子,在对黑白无常的感情上就可以看出,他不但重义也重情。不知道我这样的解读他,他会不会生气。马面并不在乎烟味,一进来便靠在白无常旁边,坐在了沙发的扶手上。老鬼扬了扬眉毛,说道:“人既然来齐了,就安排一下时间,地点,作战计划吧。”
九月初的天气还不算很凉,但是长袖的衣服已经要备上了。我站在街头等待着马面和白无常的到来,由于是去黑市,我特意选了一身黑色的衣服,从墨镜,黑色的皮夹克,到黑裤子,黑色的旅游鞋,这样的装扮让我怎么看,怎么都像是混社会的。马面来了,他倒是没刻意的装扮,但是穿着那种很潮流的蓝色牛仔马甲,搭配着一个红黑条纹的短袖衬衫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腰后挂着的是他的马骨面具,似乎那是必须随身携带的物品。而他那条腰链可不只有耍酷的作用,这金色的锁链正是操作金钩的必要利器。浅蓝色的牛仔裤是被划得一道一道口子的,难道这种裤子就是传说中的乞丐装吗?我不太懂。不过如此潮流的小伙似乎应该出现在舞台或者是那种街头表演上的感觉,不过这种样子也还算和混社会的人有些搭调。相比之下,姗姗来迟的白无常就显得更不正常了,我和她说要女扮男装,可是忘记了她是个天然呆。她所谓的女扮男装让我有一种大上海的感觉,小圆礼帽,两撇小胡须的扮相加上一身白西服和黑皮鞋。这种打扮到底是在隐藏身份还是**身份啊。
总之,此刻再换衣服是没可能了,只能求老天保佑别穿帮的太早。我一边祈祷的一边想着黑市的摸样,第一次听到地下黑市的名字,我的脑海里出现的就是一个在偏远地区,幽暗的地下室里充满着不是穿着黑西服带着黑墨镜和怀里揣着枪的人就是满身纹身,手持砍刀的大汉。然而当我们一路跟随马面,却发现我们一直再向市中心进发,最后的一段落我越走越熟悉,因为路过了老王所在的警局,和我们的杂志编辑社。绕过警察局,来到一个高耸入云的大厦,进入富丽堂皇的门厅后,我们乘着电梯前往顶层,当我看着电梯上面的指数奔着五十而去,心跳速度和血压似乎也在不断增高。小马说:“你还是摘了墨镜吧,我觉得不需要。”
我也感觉和我想象的有很大出入,于是收了墨镜。到达顶层之后,首先是在门口被询问,看门的服务生长的很帅气,说话也很礼貌,他问道:“是来参加慈善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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