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超在十七班,一直都比较喜欢他好朋友张震的妹妹张小甜,这个粗犷的东北汉子,在温柔乖巧的张小甜面前,是一点脾气都没有。
在和张小甜说话的时候,他都是眉开眼笑的,温声细语的,完全看不出来他就是六中那届令学生闻风丧胆的“小混混。”
他对张小甜展开了追求,但是张小甜没有答应他,两人最后也没能在一起。
汪超在高二的时候就离开了十七班,去部队当兵去了,这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出路,军队确实是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好地方。
若干年后,我在同学聚会上见到了汪超,汪超热情的跟我打招呼说:“钟耀,最近还好吗?好久不见了。”
我笑着回答他说:“我现在挺好的,时间过的可真快,这一晃,咱都有五六年没见了,还在部队吗?你现在怎么样?”
汪超说:“时间过的太快了,我在部队服完兵役回来都三四年了,之前上班来着,家里给安排了份工作,觉得不太适应就不干了,现在还好,自己做点小生意,在省城那边做餐饮呢!”
我说:“不错呀,都自己当老板了,自己当老板好,自在。”
汪超说:“自己当老板也操心,能稍微自在点,比上班的时候能多挣点,也都是混口饭吃,讨生活罢了。”
此时在我面前的汪超说起话来彬彬有礼,井然有序还略带腼腆,给人一种文化人的感觉,完全没有了曾经年少时的玩世不恭。
部队确实挺锻炼人的,我亲戚家的弟弟就曾在某王牌特种部队服过兵役,他之前也很是顽皮。
进入了部队后,整个人也变得不那么顽劣了,反而很懂事很知礼,我父亲很是羡慕亲戚家的弟弟去服兵役。
我父亲曾经也想让我去部队服兵役,最后我因为眼睛近视而没能当兵。
父亲曾带我去省城两家知名眼科医院,打算让我做完手术后去部队里当兵,可能是我没有兵缘。
两家眼科医院的检查结果,都是我的眼睛眼底在很小的时候受过伤,并且我的眼角膜天生比较薄,如果手术的话会产生很大的风险,所以医生不建议我做手术。
我的眼睛并不是天生近视的,而是在很小的时候,双眼被烟花灼伤过,当时脸也被烧伤,险些毁容,眉毛都被烧掉了,幸好恢复的好,脸上没有做疤。
我在儿时就多灾多难的,儿时就比较淘气,在我六七岁的时候,爬爷爷家的柜子,一下子从柜子上掉了下来,摔伤了左胳膊。
当时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