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舍弟取不义(第1页)

志清从未习过武,从小到大他最不喜欢的一件事就是打架,因为他觉得打架是笨人才会做的事,一个人若是动动脑子便可以解决好一件事,何必费那么大的劲去动用拳头。

三岁时,他见到落在自家院子里的小麻雀,他欢喜异常的伸手去抓。小麻雀没有等他靠近便展翅飞走了。若是别的孩子,以后再也不会笨的去想捉它们,但志清却执拗的想:总会有一天他一定要抓住那些会飞的小家伙。

在很漫长的一段岁月里,他总会望着一群群的麻雀,绞尽脑汁,然后一次次的冲上去,将它们吓的四散而逃。

到七岁上小学时,他已苦练了四年,学校里的教师们总会意外的发现,自己的堂课上莫名其妙的出现一些小麻雀来捣乱。再后来他们发现这些麻雀都是志清放入书包带进班里的。于是志清的书包成了教师们经常突击的对象。

他终于不再喜欢带麻雀上学了,因为他觉得那些麻雀在天空中远比在他书包里要快乐的多。

在此后漫长的上学时期,虽然也有一些比他高大的同学来欺负他,但最后吃亏的一定不是他。

脏乱的烂尾楼内,赵无私已向志清发动了凌历的进攻,他一共踢出了二十一脚,打出了四十一拳,却连志清的衣角都没有碰到。

志清像是一只飞舞的蝴蝶,轻灵的闪避着赵无私的攻击,他从不轻易出手,一旦出拳或者踢出一脚,赵无私几乎都很难躲的开。

冷剑英看着他们打的难解难分,站在一旁兴奋的手舞足蹈。

赵无私chuan息着击出一拳,问:“你习过武?”志清躲闪着:“没有。”赵无私:“那你使的是什么招?”志清神秘的笑了笑:“无招胜有招。”

若不是天叔,志清恐怕连怎么出拳都不会,只能凭着自己身ti的灵敏,一味的闪躲。与天叔对练的时候,他从实战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他出手虽无招,但踢出去的脚,打出去的拳,绝不拖泥带水。

两人不停的变换身形,拳头出的越来越快,攻势也越来越紧。

志清忽然奋力踢出一脚,赵无私侧过身子,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飞了出去。

冷剑英伸手抓向飞过来的异物,仔细一看却是一只鞋子,两人的打斗吸引起了他莫大的兴趣,他毫不在意的将鞋丢在一旁。

志清另一只脚上的鞋子,这时也已飞了过来。

冷剑英愤怒的叫着:“你是不是想尝尝挨枪子的滋味。”

志清笑嘻嘻的:“逗你玩。”这句话一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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