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节 用市场实践估值(第1页)

余亦多

[52]

说估值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很主观的,因为价值本身就是一个人为的量度。

它与物理或数学所追求的「绝对」是不同的,价值是没有绝对量化标准的。我们可以用上帝创造的法则作为检验科学模型的标准,但检验价值的标准是人为的市场,是人类创造的法则,而非上帝。所以以科学的角度去考量金融,我觉得本身就是一个误区。

上面是从宏观的角度来说估值这件事本质上的悖论;但说到市场实践,可以分早期公司与成熟公司而论。

成熟公司一般通用的有三种方法,即可比公司估值(Comps),可比交易估值(Comparable Transactions),以及贴现现金流法(DCF)。但其实每一种方法的人为可控性都极大。

Comps 就是在市场上选几家已上市的、业务模式类型相似的公司,然后分析它们的各种财务指标,并用此来贴合需要被估值的公司。

其财务指标除了我们常用的市盈率(P/E)以外,还包括 P/Sales(股票价格与销售收入的比率),EV/EBITDA(企业价值与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比率),EV/EBIT(企业家价值与息税前利润的比率)等。但这里面的人为可操作性很大。首先,我们究竟选取哪种指标来估值。在市盈率所取得估值不理想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回头选择 EV/EBITDA。在很多没有盈利或者盈利能力不佳的互联网公司,我们可以去选择活跃用户数,pay per click(按点击付费)等。而且,请相信银行家自说成理,合理化估值的「科学化」过程的能力。第二,市场上有很多可选公司,我们究竟选哪几家公司作可比公司能够达到我们希望的估值范围。第三,这个世界上没有两片同样的叶子。每个公司的财务结构必然有不同,我们可以因为这种结构的不同,对被估值公司作出相应的「调整」。

Comparable Transactions:就是根据以前发生过的同类型可比公司被收购时给出的估值来定价。也是考虑收购交易发生时的财务指标,如 P/E,EV/EBITDA 等。但因为收购时,一般会给出溢价,所以按照可比交易给公司估值一般会偏高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