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外话
若干年后,有很多人都羡慕我那如慧星般崌起江湖的奇迹,许多知晓我身份的后生晚辈都来请教我成功的最大秘诀,我当然是言无不尽。
“我为什么能成功?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呀。你们看看我……喂喂喂,别用那种眼神,小心我PK你,这种身材叫精华,你们没听说过浓缩的都是精华吗?你们再看看我的样子……靠,你们的眼睛怎么都在说‘不过如此’?想当年,我不仅是山猫的大哥,还是山猫的形象大使!别笑,不信你们去问小马,你们的战神偶像马天宇,他要是敢说,不,是说我当年不帅,我就给你们舔皮鞋。现如今这个样子,也是身经百战留下的后遗症。说到小马,当然那些忠贞不二的伙伴也是我成功的关键,他们之所以能对我、对山猫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这跟我风华绝代的魅力也是分不开的!”
“操!停停停,你们别吐了,我老实给你们说吧,除了以上那些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好运一直陪伴着我。”
“没有运气,千万别混黑社会!”
※※※
当我如偷油的老鼠般踮手踮脚挨到了能看见七杀酒吧的转角处时,心里一凛。
靠,为了我们值得出动这么多人吗?酒吧门口简直能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了,一百多人挤満了这小小的一条街,全是统一身着恶龙腾云服势的舞龙会成员。
拜托,拜托,一定要是郑宣带队!保佑,保佑,马天宇还没有嗝屁!
以我这种非凡命格,上天当然要听从我的祈祷。不一会儿我就在从人群中发现了郑宣、马天宇,顺带周远志的身影。
运气真不错。
马天宇、周远志都分别被两个壮汉挽着手抬着,他们都耷拉着脑袋,双腿半曲半跪的,以他们破烂的衣服和不停从身上脸上滴出的鲜血来看,全靠那搀扶的人支持,不然早就躺在地上了。而他们面前站着一个高不了我多少,穿着花衬衫,二十四五岁左右的人,当然就是现在而言对我最亲爱的郑宣。
幸好这条街很小,再加上舞龙会纪律比较严格,这么多人都没有喧哗,让我能清清楚楚听到他们的对话,并且找到了一个绝好的角度从人缝中看到他们的表情。
只听郑宣说道:“幸好老子带了这么些人来,不然还让你们跑掉了!现在你们倒是跑给我看呀?”
马天宇艰难的昂起了头,以他招牌性动作对郑宣作出轻蔑一笑,不过可惜,说不出嚣张的话来。
郑宣哼了一声,旁边两个“善解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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