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初战朔方(第1页)

图鲁西所想的她,是当日和他及和连一起长大艾薇。艾薇是他们同部族长老的女儿,美貌温柔,是内定和连的妃子,但图鲁西对该女情根深种,部族里尽人皆知。但是基于图鲁西对和连的忠诚以及图鲁西个人的人格,所有人都知道好感就是好感而已,图鲁西不会做对不起朋友和大人的事情。这是和连一直都能倚重图鲁西的原因所在。

图鲁西作为“中天之鹰”并非浪得虚名,即使是在檀石槐的强力统治下,鲜卑部落内也并不是铁板一块,有一些强势的部落也会离心反叛。比如六年前崇拜狼的吠前族以吠前昉为首的部落反抗檀石槐的统治,扑灭反叛的战争历时四年。统帅便是这次入侵到朔方的图鲁西,当时他才十四岁,率领崇拜鹰的图鲁族七千勇士对抗三万兵士的吠前族,三战三胜下将吠前族从稽落山一直赶到了丁零才罢休,吠前族最终为丁零的大部落吞并。从此,“中天之鹰”在鲜卑草原上名声大噪。

图鲁西现年二十岁,刚刚娶了艾薇的堂妹屈丽作老婆,所以按照鲜卑族人的风俗,他的头便被剃成一个特殊的将前额刮掉的头型,而不再是未成年人的天然发型。

由于进境很快,而且汉廷的大部队动向都在掌握之中,因此图鲁西正在马背上有点轻松,各种杂念纷纭沓至。忽然听到前方报说有敌情,图鲁西带领亲随和几个百夫长赶到队伍前面。

看看地形地势,图鲁西便暗暗叫糟,这个峡口般的地形限制了骑兵的灵活性,而如果对耗在这里时间只要超过一天,自己许多先机就没有了,甚至会给汉朝的大部队围剿掉。而看看对方堂而皇之地在峡口南段扎营便知道肯定有陷阱之类的东西更要来限制骑兵的冲锋。再看对方营寨前针对骑兵的鹿角等粗粗制造,图鲁西便知道对方是有针对性地要将自己扼制在这个地方。看到制作的那些木械,再看看两边没有动过的树木,图鲁西知道对方必然在两边的林子中间有埋伏,否则肯定不会舍近求远去别的地方采伐树木来制作拦马器械。

图鲁西吩咐队伍开始集结,但是注意两边的树林一定不要在射程内,然后自己小心翼翼地策马向前,对着对方的营寨用汉朝话大声呼喝:“兀那汉狗,挑个有能耐的上来一战。”

图鲁西长得虽然很壮硕,但本来是个很优雅的人,他对战吠前昉时很是进退有度,按照檀石槐最后给他的评价最为中肯:“阿西行军如咱族里女子作文绣,既有章法,又很华美。”而此时他表现得莽莽撞撞,正是因为他知道南方汉廷的人都认为鲜卑人属于野蛮人没有教养,容易中计。他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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