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节 沉疴(第1页)

我哥和青梅还有三个月就要成婚,却被公主看上了。

我哥不从,公主就砍断了他的腿,将他囚禁在公主府。

又在他死后,将尸体吊在城门,以威慑众人。

寒冬腊月,我亲手掩埋了我哥的尸体。

三年后,新科状元美名远播,公主又动了心思,打算以同样的手段得之。

可这次,她面对的是我。

素有孤星命格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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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来不祥,诞生那日,乌鸦在房顶盘旋了三天。

因此全家都厌我怕我,连我娘都不喜我,将我丢给嬷嬷,不闻不问。

唯有比我大五岁的哥哥沈澜关心我,时常给我拿些吃食和外面的小玩意儿,一口一个地喊我妹妹,护着我长大。

我爹有八个小妾,府里女眷众多,但我自小就与她们不同。

她们喜欢侍花弄草,但植物一碰到我,就会迅速枯死。

她们十一二岁就来月信,可我却从未来过。

沈澜知道这事后,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说:

「有些女子的确会来得晚些,或身子特殊不来,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有问题,切莫因为这些事羞愧,妹妹除了是个女孩子,更是你自己,活得舒心才最重要。」

我谨记哥哥的话。

哪怕丫鬟婆子欺负我,哪怕爹娘厌恶我,哪怕姐姐们排斥我,我也从不自怨自艾。

我有哥哥,我比她们都幸福。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我不来月信,是因为我这副身子不能流血。

一旦见血,沾染上的人,便会发生诡异的事。

譬如六岁那年,院子里最凶的嬷嬷打我时下手太重,擦破了皮,她的手上便沾上了我的血。

只是一点点。

但自那天起,嬷嬷却突然受夫人器重,得了许多赏赐,多到其他人都眼红。

夫人的亲近使她飘飘然,放话说等她攒够赏赐就出府。

结果第二天,便有人在院角发现她的尸首,浑身被野狗撕咬得几乎看不出原状。

再譬如十岁那年,三姐姐被拒婚,将怒气撒在我身上,亲手拿刀子划我的脸。

虽后来被哥哥及时出现斥责,但她的身上还是不可避免地沾到了我的血。

那天开始,她便桃花不断,甚至得县令之子青睐。

可惜没多久便被人拖至巷中,凌辱致死。

与我作对的人都一个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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