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节 指尖雪(第1页)

我是恶毒女配,但我摆烂了。

我看着眼前躺在雪地中的少年,乌黑的墨发黏附着浓稠的血,贴在他的脸庞,却仍能见朦胧中如同神祇般的面容,他身上的皮肉仿佛被凶兽撕扯过,森森白骨藏在其中,血迹在雪地中如同墨梅般绽放,让这片大地都黯然失色。

即便知道将来他会权倾九州,屠戮人间。

我却仍然抬起我高贵的脚狠狠地踩在他的头颅上。

我为什么这么作死,因为我知道舔狗舔狗,舔到最终一无所有。

我是昆仑山太虚宗的大师姐,天资聪颖,年纪轻轻便结了丹,被修仙界称为是千年来最有天赋的少年天才。

好吧,其实我并不是天赋异禀,我只是很卷罢了。

我的身世不是世人说的那般,流淌着上古神明的血抑或是修仙大派的少宗主,而是十年前渭城的饥荒下,在那人吃人的世道里侥幸活下来的孤儿罢。

八岁的我啃食着路边的腐尸,不知道德伦常不知礼义廉耻,只知我要活下来。

见到掌门师父的那一眼,我便知他一定是阿父口中从九重天上下来拯救我们的神仙吧。从此,我便一直跟着他,跟着他走出渭城,跟着他穿越荒原,因为我想得到救赎,想让他带我去九重天。

掌门师父一定是被我死缠烂打的精神感动了,所以他收留了我,带我登上了昆仑之巅。承蒙他老人家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我识字读书练剑修仙。然后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唯一的座下弟子,但我天资愚钝灵根普通,修炼之路往往比旁人更加坎坷。为了不辜负掌门师父的养育之恩,不辜负世人对昆仑山太虚宗掌门亲传弟子的期望,不辜负宗门开山立派以来守护苍生的信仰——

我三更睡五更起,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阎王见了都夸我好身体。

门中弟子都认为我孤傲清高,不屑与庸碌之辈为伍。好吧,其实大家都误会我了,我只是卷过头了没时间搞社交罢了。

不过在我勤学苦练、废寝忘食之下,尽管资质普通,却仍在十八岁这年结了丹,容貌也停留在了这美好的年华。

却也是在这年,我遇见了雪地里的少年,从此万劫不复。

许是我颜狗内核作祟,只消一眼,我便对这面容绝代的少年上头了。我心想,啊,这难道就是我命中的天选之子。

雪地中奄奄一息的他仿佛九重天上被折了羽翼的神明,残损的模样让我心惊肉跳,当即就将他驮回了昆仑山。

虽然他浪费了我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