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错位爱情(第1页)

火灾发生时,男朋友护着他的小青梅跑了出去,而我被困在火里。

最后拼了性命也要救我的,是我只见过一次面的校霸。

重活一世,我转身牵住了校霸的手。

他却红着眼问我,能不能再给他一次机会。

「当然不行了啦,」我笑了笑,「我嫌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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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生回来的时候,骄阳似火。

我一个人抱着一大袋饮料,站在篮球场边上。

这些都是给沈宥和他的队友的。

今天是学院篮球赛。

每次篮球赛时,我都会事先准备好一大袋水和饮料,只因为有一次,沈宥接了我的饮料后,问了句「我队友们的呢?」,再之后的每一次篮球赛,我都会屁颠屁颠地把所有人的份都准备好,再一个人抱着一大袋东西等在旁边。

不远处,一群人指指点点。

「这就是温思禾吧?」

「果然和传闻中一样舔啊。」

「可惜了,一个大美女,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做舔狗。」

是了,这时候,我还是沈宥身边最舔的狗。

能因为他随口的一句「想吃手工点心」,就在校外租了间房,学了烘焙,每天亲手做了送给他;也能因为他说「喜欢短头发的女生」,就毅然决然地剪了留了十多年的长发。

更甚至,学生投票时,我一共当选过两个第一。

一个是校花,另一个,是舔狗。

校花,也就成了笑话。

现在回忆起来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

我到底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如此热烈又孤独地喜欢了他这么多年的呢?

我站在原地看了会儿,忽然觉得没意思。

球场上,沈宥又进了个三分球,周围的欢呼声震耳欲聋。

以往,我都会跟着一起欢呼,可现在,我只觉得聒噪。

我转身欲走。

身旁的女生忽然拉住了我的手。

「思思你不看了吗?」

我摇了摇头,「没意思,我先走了。」

她看着我,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我没说话,继续往前走。可刚走了没两步,沈宥来了。

他挡在我面前,一脸不耐烦地伸出手。

「水呢?」

我想拒绝,可习惯总是先意识一步。我已经下意识把水递了出去。

沈宥伸手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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