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替身悖论(第1页)

我是陈易安身边最舔的狗。

高中为了他打群架,大学帮他给白月光写情书。

毕业后陈易安结婚,他又笑嘻嘻地请我当伴娘,让我给他的白月光穿鞋、提婚纱。

我从不抱怨,一一照做。

直到哥哥出狱。

我顷刻间收回全部热情。

陈易安红着眼问我为什么突然不爱他了。

我拍了拍他的脸,笑着点评:

「长得再像,终究也只是个赝品而已。」

1.

陈易安和林苏的婚礼现场,我穿着伴娘礼服上台跳舞。

这是林苏精心设计的「开场舞」环节,一曲结束,她将和陈易安在众人的见证下庄严宣誓,交换戒指。

可我没有任何舞蹈功底,只能僵硬地摆动四肢。

「不是我说,跳成这样也能上台表演?新郎新娘不觉得丢人吗?」

台下有人窃窃私语。

「听说这女的是孟家私生女,舔了陈易安很多年,人家结婚了还不死心,上赶着当伴娘呢。」

我闭了闭眼,把这些烦人的噪声从脑子里赶出去。

我舔了陈易安七年,兢兢业业。

高中为了他和别人打架,大学帮他给白月光写情书。

自从陈易安和林苏在一起,作为陈易安高中时期关系最好的异性朋友,我主动避嫌,唯恐粘上「汉子婊」三字。

但林苏依旧不依不饶,把我脑补成了偶像剧里的恶毒女配,认为我打着朋友的旗号对陈易安图谋不轨。

那天她离开没多久,陈易安给我打来电话。

「孟知栀,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哥们结婚你不得两肋插刀啊?」

「讲义气」三个字,似乎成了他无数次理所当然地往我心口上捅刀子的理由。

「跳支舞而已,你报个班速成一下,苏苏说你性子闷,这也是给你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

什么速成班能三天教会零基础的人跳一支舞?这不是纯纯让我上去丢人吗?

我正想反问,那头就挂了电话。

「就这样哈,后天来试衣服,伴娘不用交份子钱,还能蹭顿饭,多好。」

陈易安总是这么自信,笃定我舍不得拒绝他。

而因为他,我一次次违背原则,成了无数人口中「最舔的狗」。

三分钟的音乐从未显得如此漫长,我绷着脸抬手、甩腿,按照节拍做出对应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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