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玉琳吓得一边惨叫,一边双臂捂在自己胸口位置上。
这一刻,孟玉琳整个人想死的心都有了。
黑壮汉子则是看得双眼放光,再加上这货现在全身都没有穿什么衣服,所以……
旁边的夜店风女郎,看着黑壮汉子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孟玉琳的身上后,眼里酸油油的。
“男人,呵呵!“这夜店风女郎心里冷笑,但是她看着正在忙活的黑壮汉子,却根本不敢有丝毫怨言。
这个黑壮汉子,名叫柳乐志,现在在本地一家夜场的看场子的。
这家伙本人非常能打,自身身材高大,力气也很大。
再加上他还从小就练武,前几年,听说为了本地某个特别有势力的大佬,蹲过局子,所以非常嚣张。
再加上这货确实是真的非常能打,连夜场的老板都有点怕他。
所以,这夜店风女郎一直想要攀上这货。
基本上,只要是在夜场混过的人都明白,夜场那种地方,鱼龙混杂。
为什么说这些地方乱呢?
原因其实非常简单,就是这些地方的人,都比较认拳头。
他们大部分是不讲什么理的,不管你是男的还是女的,只要身处这个环境里,就会慢慢地发现,只要你拳头不够大,或者没有人罩着,就会被那些身体更壮,或者势力更大的人随意欺负,踩踏,关键你还不敢反抗。
因为,只要你敢反抗,立马他们就会用更恶劣,更严重的手段对付你,孤立你。
而想要在这样的环境里立足,如果是女人的话,就必须要认个大哥或者干爹。
至于说认了大哥或干爹后,要为对方做什么,明白的就都明白。
这就是为什么,千万不能找夜场上班的女人。
这是环境决定的,哪怕你进去的时候,再觉得自己是一个冰清玉洁,有底线,有操守的人,可是在那种恶劣的暴力环境下,什么底线,什么操守,都是屁。
这就像是一个快饿死的人,观音土都吃!
而这个女人,倒贴了柳乐志好长的时间。
也就是今晚,柳乐志才答应跟她来看这个荒野演唱会。
这可把夜店女郎给高兴坏了。
毕竟,只要她能够攀上柳乐志,基本上以后她不管是在哪个夜场,都能够横着走,再也不用受欺负了。
以后她就可以想欺负谁就欺负谁了。
她都已经想好了,明天她要狠狠地抽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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