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是一个暗无天日的隧道,一路走来,这里显然可以用金碧辉煌来形容。矮人族是天生的工匠,他们的天赋并不只限于武器,实际上他们善于制造各式各样的魔法器皿,沿途的魔法灯具将地下城照得如同白昼一般,除了我们的头顶是岩石而不是明朗的天空以外,这里与人类的城市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定要找出什么不同的话,那只能说这里的人个个都只能勉强达到我的腰部。
“他们为什么都在看我?”对于一路走来这里的居民纷纷将目光停留在我的脸上的现象让我极不习惯。龙啸天则因为不管是在现实里还是在游戏中都经常遇到这样的情景,所以显得比我要坦然得多。
“在我们地下城是很少有外人进来的,所以您比较引人注目。”紧跟在我身边的弗斯特解释道。
“我并不这么认为,要知道精灵王子的容貌显然要比我更加值得人们去注意,可是实际上虽然周围的人也为他所迷醉,但是他们看我的次数显然要更多一些。他们看我的目光并不是我长得引人注目,从他们的目光中我看到了他们带着惊讶和别有深意的神情。”我决定直接将我感觉到不安的原因向弗斯特坦言。
弗斯特脸上一红,似乎在考虑着什么。
我心知如果不住这个机会问明,以后恐怕就难找第二个机会了,于是我接着说道:“弗斯特先生,我能看出您是一位正直的战士。我之所以敢于在您只肯告诉我火之圣女与水之圣女目前在地下城的王都的情况下就跟随您进入地下城正是因为这一点,我觉得您是一位值得交往的朋友。所以,我由衷的希望您不要为我隐瞒什么,把您知道的一切告诉我好吗?”
矮人们喜欢人们称赞他正直,这对他们是一种荣耀。这一点是我以前从霍克那里了解到的。我的称赞显然让弗斯特非常受用,于是他也开始向我敝开了心扉:“尊敬的醉酒先生实际上您的大名在我们矮人族已经传遍了。我想这就是大家注意您的原因。”
“我的大名?”这由倒是着实让我惊讶了一番,“我只是天空骑士卡威尔的侍从,不管是与他在一起时还是分开之后,我都没有做出过什么足以惊动整个风云大陆的事情,请原谅我找不出任何一件足以让整人矮人族的人民记住我的事情。”
“呵呵呵呵,”弗斯特居然笑了起来,“您闯入精灵之城,通过精灵们的试炼并且赢得了精灵王子的爱情是这一点便足以引起整个风云大陆的注意了。
”
居然为了这个。我脸上立马红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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