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白撕碎邀请函,面前出现了一个两米高的椭圆形光门。
“这是传送门,跟上。”
秋白率先走进传送门,其他人紧随其后,瞬间,一行人就出现在一个巨型广场的角落里。
目测,广场里面的野蛮人至少上万,还有少部分的兽族,有摆摊的,有逛大集的,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特别是小完熊,第一次见到兽族,狮头人身,狼头人身,新鲜感十足。
“尊贵的人族勇士,感谢诸位来到野蛮人部落。”
一个白发苍苍的野蛮人,抱紧双臂,弯腰行礼,表示对秋白一行人的欢迎。
其实,野蛮人和人族本是同根同源,长相上区别不大。
最大的区别,还是在于双方的穿着打扮。
人族是以棉布为主要服装材料,就算用兽皮,也会改成衣服的款式,至少有领口,有袖子。
而野蛮人不同,无论男女,都是一块兽皮往腰上一缠,再系上一根藤条,就算解决了穿衣问题。
至于鞋子,完全没有必要,你看看他们的双脚,和很多野兽一样,进化出厚厚的蹄掌。
“大长老客气了,应该是我们感谢贵部落的邀请才对。”
按照野蛮人的礼节,秋白等人也很客气的回了一个抱胸礼。
“客人,距离晚会开始还有一段时间,现在这里正在进行我们一年一度的贸易大会,有兴趣的话,可以随便看看。”
看,必须看,对秋白来说,这个贸易大会才是重点。
告别了野蛮人长老,秋白等人直接走进广场,找了一个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就开始从空间戒指里面掏东西。
“大哥,我们的商品,是不是有点太寒酸了?”小完熊小心翼翼的问道。
一路走来,小完熊也大概看了一下别人的摊位,各种稀有材料,各种传承宝玉应有尽有,就没见谁卖日用品的,而且,还是这么低级的日用品。
“你觉得,野蛮人为什么要穿兽皮?”秋白问了一句不想干的话。
“当然是耍酷呀,还能为什么?”小完熊有自己的判断,他倒是觉得,野蛮人这样的穿着打扮,还是很有野性风的,特别是女性野蛮人,如果穿成这样出现在现代社会,有伤风化,有伤风化呀!
秋白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孩子,真是没有一点生活常识。
“给你一块野兽皮,你肯定能把它拴在身上,可是给你一坨棉花,你有没办法把它变成一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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