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催的婚礼!(第1页)

我看不清那张遥远的脸,方睿智说的那个名字,五秒钟以后我就忘了,没有放在心里。婚礼上我受了视觉和内心的双重刺激,虽然方睿慈一再邀请我去新家坐坐,但是我婉然谢绝了。

临走的时候,借着最后一份清醒,我把手头几个人攒的大红包塞给她,其实也不算多,几千块而已。比起我们分享的四年苦乐,算不得什么。

她们四个都不能来,其实很可惜,也少了我的尴尬难耐,下次,也许会是丁璀的婚礼,或者是路苗苗的,总之,不会是我。

出了酒店,门童帮我招手要了出租车,要跨步上去的时候,我才发现手包落在宴会桌上了。

心里本来就烦,有气,酒也有些上头,司机白了我一眼,我扶着车门摇摇晃晃的站稳,回了礼貌的微笑,转头就开始憎恨今天的一身打扮。

今早我特意把闹钟调得很早,昨天下午我去做了脸,都只为了今天的婚礼。我不想别人看到眼角细细的纹路,我不想别人问衣服是什么牌子,用的什么牌子的眼霜。

但这个社会,免不了这些俗套的东西,所以我做了足足的功课。

拿着喜帖出门,我就是万能无敌的女希瑞,虽然我没有哥哥希曼帮衬,但是我也很厉害。

我能把《四库全书》的条目索引倒背如流,我能记得《说文解字》里九成汉字的注疏,我翻看过的古籍堆起来,我的房间都装不下。我现在给关处长做助理,每天坐在他办公室外间工作,偶尔帮他在文件上签名,因为我的字很好,我练过硬笔书法。

今天我穿了高跟鞋,几乎把脚指磨破,疼得咬牙切齿,还是穿了。足有七寸高,走路就摇晃。我是特意翻箱倒柜找出来的,是姑妈从香港买回来的,艳红色,衬得脚踝又细又白。怕抢了睿慈的彩,所以配了低调的淡粉上衣。

其实最近入夏我没有发胖反而瘦了,可不知为什么衣服有些紧,绷在身上难受,胸口的扣子是勒着勉强系上的。扶着酒店转角门的金属扶手,我一步差点摔在地上,好在门把我撑住了。直起身,隐约看见玻璃上映出的那张脸。

醉了吗?没有,我觉得没有。五岁时在爸爸的筷子尖上舔了平生第一口白酒,现在(手 机阅 读 1 6 k xs . c om)出席活动我要帮领导挡酒。偶尔一两次宿舍聚会,我总是喝得最多,但是从来不醉。

我是万能女希瑞,我能倒背千字文,弟子规。

转角门转的很慢,我安心了,扶着一步步走,站到大堂里,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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