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程志超一直认为,城市和农村最大的区别,一方面在于城市里人多一些,房子和车多一些;另一方面,则是农村人起床,靠的是公鸡打鸣,城市里养公鸡的极其罕见,所以只能依靠闹钟。
自从搬进了军区大院之后,闹钟也不用了,每天都是听着院里的起床号起床,十几年下来,对于各种号点的熟悉程度,比一般的新兵还要深上许多。只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今天早上,居然是让手机吵起来的。
他没有用手机定闹钟的习惯,一来用不着,二来是信不着这东西,万一真有什么重要的事需要定闹钟,手机却偏偏没了电,那可就麻烦了。所以当他迷迷糊糊的听到手机叫魂一样大吵起来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发生了灵异事件,这东西居然活了,自己给自己定了闹钟。
再清醒了一些之后,将这个诡异的念头迅速排除了,不是手机活了,而是真有人在大清早的给自己打电话。
一直像小猫一样蜷在自己怀里的方晓晨也被这突出其来的手机铃起吵醒了,只是这丫头的觉瘾更大一些,眼皮微微动了一下之后,扭了扭身子,将修长的大腿盘在了程志超的腰上,搂着程志超的手臂紧了紧,用这种完全不管春光外泄的动作示意程志超自己非常享受被他搂在怀里睡觉的感觉,不要理会是谁打来的电话。
微微晨曦之下,怀里的佳人就像是一个恬静无比的瓷娃娃,由于刚才扭动了几下身子,身上的被子滑落了一小半,露出一片白腻雪滑的俏臀。程志超心中一动,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一下,伸出手轻轻的将她盘在自己腰间的大腿挪下,又拉过被子小心的盖在她身上,起身摸到了电话。
刚从床上坐起来,就感到一阵腰酸腿疼,不由得暗叫厉害。从昨天晚上和方晓晨见面开始,两个人就一直做着“最快乐的事”,也不知道做了几次,直到后半夜,才精疲力尽的相拥而眠,方晓晨固然累得浑身瘫软,程志超比她也好不了多少。若不是这些日子一直随着老江进行强化训练,还真就不一定能顶得住。
扭头看了看最对自己胃口的“静若处子,动若荡妇”的方晓晨,程志超苦笑着摇了摇头,按下了接听键。
还没有来得及打招呼,听筒那边就传来了单苇清听起来也有些异样的声音:“超超,你现在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
程志超顿时一阵心虚,昨天他出门的时候,只是交待赵济勇替自己请一会的假,晚一会回去而已,现在闹了个夜不归宿,真就不知道如何解释,吱唔了两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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