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同总是这样,别人一句不顺他意的话就能把他气得青筋突起。相处久了,大家便学会了尽量不招惹他。
气氛骤冷,金代同忽然把茶泼向窗外。楼下一只汪汪叫的小狗被泼了一身,叫得越发厉害了。金代同怒不可遏:“好厉害的野狗,敢跟本公子叫板!现在我就让人屠了你下酒!”
“少主请慢!”游侠女横剑拦住他,“上天有好生之德,你何必和一条落魄的野狗过不去?何况我们大家都没有听到,就你听到了,必然不是狗的问题。”
“田灵,你救人就罢了,难道连狗也救?”金代同眼神一凛。
“好了好了,大家聚在一起就是缘分,为什么整天喊打喊杀?”沈彬落下一颗棋子,微微一笑,道,“何况大家的能力不相伯仲,互打起来谁也奈何不了谁。”
饭桶董维卓也道:“就是,为一只狗争来争去有什么意思?”
个个都在那里和稀泥,金代同略想了一下,也就作罢了。他们身怀异能,真打起来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乱子。
要怪,只能怪金代同自己。他看得太清楚,百米之外柳叶上一点泥,也能影响他的好心情。他听得太清楚,只要他有心,千米外骡子喝水的声音也如在耳畔。
尤其是在他使用时空定格异能的时候,万事万物都能在眼前无限放大,所以,他受不了一点细节上的瑕疵。
他小时候,大家聚在一起为他庆祝生辰。他的注意力落在某张桌子上几乎看不见的一个小小的黑点上,负责打扫的婢女因此被他骂得差点跳井,众人感觉匪夷所思,纳闷地看着他,他才终于意识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可他是凉川城城主的小儿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不认为吹毛求疵是自己的问题。
这场聚会以不欢而散告终。
金代同的生活多姿多彩,有风花雪月,也有珍玩古董。在他对妻子林栀的嫌弃溢于言表之时,他就开始物色替代品。
喜新厌旧,对他这样的人而言,稀松平常。
“哟,金少主,稀客啊!”唇边留着两撮胡须的男人刚迎出来,金代同就厌恶地捂着鼻子。
“你吃大蒜了?嘴里这么大味道?离我远点。”
胡须男一时尴尬,平时他和人打了不少交道,从来没人说他有口气问题。不过他还是自觉地后退了几步,他知道这位少主的脾气,也不想得罪金主。
“按照您的喜好,专门为您定制的。您看这女人的肌肤、眉眼,可有一丝不完美?”
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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