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 尼玛!(第1页)

江湖上有句老话。

不是猛龙不过江。

但同样还有一句。

——强龙不压地头蛇。

更何况仲晓烨不是龙,而他妈是鸟啊。

刚来没多久,便领教到了京都之水深。

和龙不同,再深的水,龙也可以如履平地,可鸟与水那是属性相克。

而且。

几分钟过去了,贵宾巩少踪影全无,一去不复返,仲晓烨再傻,肯定也觉察出猫腻。

不可能真是家里的煤气罐子没关。

“你们这里不是有医生吗,给他看看。”

卯兔终究注意到地上躺着的受害者,冲安保人员招呼。

“地上躺着小心着凉。”

疼痛感稍微缓解的小弟肖面红耳赤,胸腔发堵,几欲吐血。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欺人者,人恒欺之。

“留一个名号。”

什么问题都找警察叔叔帮忙,那是小孩干的事,况且街对面就是一水的中枢机关。

一点小事,没必要浪费公共资源。

“胡蝶。”

卯兔不假思索,诚实坦荡。

一言不发的胡蝶偏头看了她眼。

卯兔无所谓。

她是来劝架的,人又不是她打的。

她傻呀。

肯定不该报自己的名字啊。

照理说,按照影视剧或者脑残里的套路,接下来肯定是反派装逼的机会,即使形势所迫,也非得装出一副老子最叼的神气模样,牛叉哄哄的甩一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可卯兔不配合。

“二胡的胡,蝴蝶的蝶,记清楚了没。”

胡蝶:“……”

仲晓烨:“……”

欺人太甚。

简直是欺人太甚!!!

这要是普通老百姓,指不定真的把心一横拼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算命有贵贱之分,匹夫一怒也能血溅三尺嘛,可关键仲晓烨不是平民百姓。

无知者无畏。

人最勇敢的时候,往往是在孩提时代。

况且小弟肖已经是清楚鲜明的前车之鉴。

退一万步,他即使真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只怕也是自讨苦吃啊。

胡蝶。

仲晓烨五指捏紧,默默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连放狠话的机会都没有。

“走了,吃饭去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