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地方,是每个香港人共同骄傲。关于她的故事被无数次的搬上荧屏和大萤幕,古时候所谓的万民传唱,放到如今的社会里,说的也就是这么一个意思了九七之前的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九七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细心的读者一定会现本章开头是本书极其少见的不是散文似的的飘渺写意而是异常平淡叙述。好吧,你们权且可以把这当作是对这样一个机构,和在里面兢业工作人的一种致敬。又或者是在传达类似这样的羞于出口的告白吧;文字的绮丽之于你们的作为,都是浮云……
对于防止贪污处来说,黑道大哥级人物何飞龙的到访绝对算得上意外。在何飞龙面前放下咖啡(嗯,廉署的咖啡还真不是一般的有名啊!),防止贪污处的处长陈港生很是平常心的对面前这位应当算作极度危险人物的社团大哥带着讽刺意味的调笑道“何先生,如果是要自的话我想你来错了地方。当然了,我也十分愿意派车专程送你去o记一趟。”
脸色被陈港生的开场白弄得一阵青、一阵白霓虹了好一阵子,何飞龙强压下心中情绪,尴尬道“陈长官说笑了。”
“长官不敢当,说说你的来意吧,但是我要提醒你,如果你在接下来的谈话中说出了一些涉及到犯罪或者妨碍司法公正的话,那么将一定会被作为呈堂证供送交法庭,作为将来起诉你的证据。”丝毫不给何飞龙面子的陈港生这么说道。他并不绝对这般对待一个社团话事人有什么问题,因为他的工作本身便是他那最厚实的底气。
在这里要着重说一下;区别于大6的组织结构,香港廉署是有其相当大的独立空间的。而廉署的独立性也正是其获得成功的制度性原因。这种独立性,具体可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机构独立、人事独立、财政独立和办案独立。先,机构独立,指廉署不隶属于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其最高官员“廉政专员”由香港最高行政长官直接任命。其次,人事独立,即廉署专员有完全的人事权,署内职员采用聘用制,不是公务员,不受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管辖。再次,财政独立,指廉署经费由香港最高行政长批准后在政府预算中单列拨付,不受其他政府部门节制。最后,办案独立,指廉署有《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等赋予的独立调查权,包括搜查、扣押、拘捕、审讯等,必要时亦可使用武力,而抗拒或妨碍调查者则属违法。
以上四个独立性,使廉署从体制及运行上切断了与可能形成掣肘的各部门的联系,从而令反贪肃贪一查到底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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