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男儿当杀人 一(第1页)

“又有好久,没杀人了!”

季风捧起黑色砍刀,喃喃自语。

两年前与夜叉,与毒龙的数度恶战的凶险,一年前亲自率军前线,血战台湾杀倭奴的痛快,实在令人热血沸腾,心情激荡。

“男儿当杀人,千里不留行...”

杀尽仇寇,快意恩仇,那是令人兴奋到要燃烧的快。

季风不是嗜杀成性的侩子手,可是南洋海盗和倭奴,那是等同于鬣狗豺狼的物种存在,是这个世界的邪恶能量孕育出来的毒瘤,他们丑恶,他们肮脏,他们凶残,他们狠毒,他们是人类中的垃圾,流毒千百年,而且还会继续祸害下去。

这样的东西,杀多少,都不应该感到愧疚,他只恨不得全杀光了才好。

这样,这世界便干净了。

美国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山姆们由于种种因素,包括大国沙文主义以及白种人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从没把中国人放在眼里,一百多年来,歧视华人的法案层出不穷。

而实际,这个时代的美国陆军,其战斗力甚至还比不小鬼子,之所以西班牙被他们打败,不过是因为西班牙这个老朽帝国,已经无可避免地衰弱了。

一年多来,经过强化训练,招募的德国、法国退伍军官给予的指导使得龙虎卫战士已经具备了媲美列强军队的军事素养,而完备的武器装备,也让他们有实力与正规军队一战。

尤其是一万多名参加过南洋剿匪,台湾抗倭的精锐,手都沾了血,更是堪称精兵强将。基层的军官,都是海盗或是护卫出身,有过多年刀口舔血的经历,悍不畏死,是军队的中坚力量,如同统领狼群的头狼,让军队有一种彪悍的杀气,充斥着临阵杀敌、建功立业的渴望。

这三个多月来与廓尔喀职业雇佣兵的混编集训,更是让龙虎卫的战斗力了一层楼。往日的骄傲、浮躁、喧哗,变成了沉静,稳重和内心如火的热情,像是一座酝酿着喷发的火山。

季风欣赏当初龙虎卫那种嗷嗷叫的狂热,更喜欢现在这样精气内敛,重剑无锋的气质。

光是从队伍的气质,便能感觉到战力的提升,至于战力增强到了何等程度,则只能通过几次真刀真枪的实战来检验了。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句话非常有道理,正如谚语所说,一只狮子带领的一群绵羊能打败一只绵羊带领的一群狮子。

中国士兵温顺、有纪律、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低级军官对于命令,也能迅速执行,称得是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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