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失去(第1页)

牛。

作为千百年来,人类的劳力与食物来源,除了上古时期曾经有名将摆了把火牛阵之后,战场上就鲜见它们的身影了。

梅西大概是现代战争中少数见到牛上战场的人类之一。

如果他能在上百头发出低沉嘶吼,加速奔驰的疯牛面前活下来,或许还能对子孙后代夸耀一下自身的奇特经历。

如果他有子孙后代的话。

看着上百头丧尸牛蜂拥而来,地面传递的震颤足以让任何人心生胆怯,朴实的农民们却没有退缩,刚刚的战斗让他们明白,如果大家一哄而散,从掩体内逃离,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在被丧尸牲口扑倒前对着自己的脑袋开上一枪罢了。

围拢在一起,或许还有生路!

说起来这种防御射击并不难,只要将牲口群阻隔在安全范围外,就不用担心对方有什么手段压制火力。

“别慌!尽量放近了打!对准牛头!”二百米,当牛群越过作为射击参照物的公交车残骸,丛旭的突击步枪首先开火!

小口径子弹从枪口飞射而出,精准地打中冲在最前面,满嘴吐白沫,双眼血红的丧尸牛,丧尸牛的双眼间顿时爆出一团血花!

丧尸牛挨上一枪竟然只是略微减速,又继续前冲!

“打牛角中间!那里才是脑袋!”

丛旭后方的人群中传来提醒声,很显然,老农比特种战士更熟悉牲口的身体结构。

时间紧迫,丛旭没时间脸红,手中的突击步枪连连开火,短短数秒,在蒋滨鹏的配合下,已经将牛群最前方的六、七头公牛悉数放倒。

公牛倒下形成的障碍又接连拌倒了后续十几头丧尸牛,此时此刻,牛群已经推进到七十米之内,由于障碍增多,推进速度明显减慢下来。

不用丛旭下命令,顾不得被枪托顶伤的肩膀,梅西略微调整枪口,狠狠扣下扳机!

霰弹枪的火药味不次于突击步枪,说‘硝烟’也不为过,轰鸣声虽然震得梅西耳朵发麻,在他异于常人的力量把握下,霰弹枪还是很稳定地喷射着子弹。

一头毛色黑白,半边牛嘴已经烂掉,露出大片白牙的母牛被霰弹轰中头部,母牛的体积本来就比公牛小,抗打击能力更弱,加上这头母牛的牛头明显受到过撞击,正面再挨上一枪,整个牛头好象摔在地上的比萨饼,头骨肌肉皮毛四分五裂中还有些脑浆血液藕断丝连。

即便距离这么远,看到牛颈处流淌出的腥臭黑血,梅西突然觉得有些恶心,禁止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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