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的时候,妈妈和叔叔彻底分开。
——
高考考了很好的分数,家里人想让她选择金融经济这种以后好找工作的,或者当老师也可以。
季也支持她选她喜欢的。
“你如果读你不喜欢的专业,你会痛苦四年。”
“毕业以后找对口的工作,你会因为不喜欢而继续痛苦一辈子;不找对口的工作,那你当初为什么选这个专业?何必选这个专业?”
“那时候,你会后悔大学为什么不直接选喜欢的专业,做自己热爱的事情,而是白白浪费了四年。”
“长乐,喜欢是很重要的。”
是。
喜欢很重要。
所以她选了A大的中文系。
她也选了他。
——
大学,妈妈想跟过来陪读。
长乐拒绝了。
——
妈妈又捡了一只流浪猫,是三花,小女孩,叫咪咪。
家里又多了一员。
——
不久以后,妈妈经高中同学介绍认识了他的弟弟,两人很快在一起。
那是一个目前为止,长乐见到过的,表面和内里都老实的叔叔。
叔叔的前妻在第二个孩子刚出生没多久时就跟别人跑了,留了两个女儿给他。
叔叔一个人把她们拉扯大,如今一个工作,一个上小学。
长乐曾经单独找他聊过。
她问,你知道我妈的情况吗。
他答,知道,很清楚。
……
长乐又问了很多问题,都是现实无法避免的情况。
叔叔在前面开着车,回答的很真诚,而且磕磕巴巴,握着方向盘的手都在抖,就是纯粹的老实人。
长乐同意了。
——
“我不是为自己找的,长乐。”妈妈说着。
“你外公,需要一个帮手,他可以,他很能吃苦的。”
长乐:“……”
妈妈。
说这句话的时候。
你也被自己骗过去了吗。
——
大学生活很好。
她和季也光明正大谈起了恋爱。
季也长得很帅,所以经常上表白墙,或者直接在路上就被堵着要联系方式。
他每次都是直接了当的拒绝,亮出手腕上的皮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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