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6章 两害相权取其轻(第1页)

看到王十二若有所思的点了下头。

金胜注意到并没有直接答懂,干脆继续说道:“我现在有个案例,你来解答一下。”

“A跟B是认识了好几年的朋友。”

“平时会经常一块聊天、钓鱼、喝茶,走的比较近,相互之间算是知根知底吧!”

“两年前,A突然跟B说,生意上需要周转,想要借款50万。”

“B在考虑一番后,便答应了。”

“打借条的时候,A很明确的说,最迟两年就能还,并坚持要付一些利息。”

“两人商定了一个友情价,利率为5%每年,随本金一起。”

“并在借条上进行了体现。”

“也就是说,等到约定还款日,A需要连本带利,一共归还55万。”

“随着时间推移,2年很快便过去了。”

“B打电话给A询问这笔钱何时能归还,但均被他找了借口拖延,甚至连利息都不愿意出。”

“连续几次,讨要时间超过半年后,B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于是他找到了你,希望能快速要回这笔钱。”

“你会怎么做?”

王十二本科阶段学的就是民事、经济这一块。

金胜这个案例,对他来说.....专业对口。

因此非常流利的开口道:“我会先把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讨要记录.....等等证据进行固定。”

“之后再联系对方,看看是否具有还款意愿。”

“如果他继续推脱,我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其名下的各种资产、银行卡、支付工具进行诉前保全。”

“.........”

王十二洋洋洒洒讲了差不多5分钟左右才结束。

包括一些可能性、以及救济途径。

比如案子判了,可对方没钱、无法履行债务该怎么办。

他是否有逃避债务、资产转移.....等等。

金胜默默听完后,接着问道:“那你算一算,这整一套流程下来,需要多久。”

“特别是在魔都、京都这种一线大城市里。”

王十二简单思索了一下道:“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

“但差不多需要1—2年。”

金胜点头道:“好,咱们取个平均数,一年半。”

“第一个,经济纠纷,蜀黍是没有义务介入的。”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