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分财产(第1页)

一辈子升斗小民的沈兴国,忽然接到法院的通知,整个人都陷入茫然的惶恐之中。

不就是离婚吗,怎么还闹到公堂之上呢。

沈兴国骨子里还是旧社会那种小民做派,总觉得闹到了公家,那就是天大的事情。

他没有联系陈宝梅,反而忐忑地把电话打给了大儿子沈钦。

“老大,怎么办,你妈真的去法院起诉我了!”

沈钦刚从朋友处得知这个消息,此时他也满脑子乱麻。

离婚就离婚吧,怎么就闹到法庭去了。让他相熟的同事知道,让他岳父岳母知道,那他岂不成了笑话。

也不知他是如何跟沈兴国说的,反正接到通知书当天,沈钦就带着沈兴国出现在陈宝梅面前,表示同意离婚。

要求就是陈宝梅赶紧将起诉书撤下来。

能和平离婚是最好的。

见他们都松了口,陈宝梅倒是大方同意了。

“你早同意离婚,就没有那么多事情了。”

沈兴国脸色非常难看,他恨不能抽陈宝梅一巴掌,可惜他不敢,只能郁闷地憋着。

子女们都已成年,他们不存在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接下来要谈的,就是如何分配财产了。

陈宝梅和沈兴国名下有两处房子,一处东坪村的小三层自建房,一处买在城里的两室两厅商品房。另外就是一个养猪场,加十六亩地。

沈兴国不是东坪村本地人,他是以前逃难到这里,跟陈宝梅结婚后才在东坪村落下户口,自建房的宅基地,都是陈宝梅父母给的。

陈家就两个女儿,陈宝梅是老大,还有一个小女儿外嫁了。陈家父母想留陈宝梅在身边养老,正好遇到沈兴国,就将沈兴国留在了家里。

虽是上门一起生活,但也不算入赘,毕竟孩子们的姓还是跟着沈兴国走的。

宅基地和十六亩田地是继承陈家父母的,再加上陈宝梅知道未来拆迁的事,所以这些东西她一定要握在手里。再有承包下来的那一片养猪场,陈宝梅也不会放手。

至于城里那套房子,目前价值六十多万,因为地理位置,未来上涨空间有限,比不过别的地方涨得凶猛。不过到她去世的时候,也涨了二十来万。

陈宝梅毫无愧疚地将那套商品房也划到了自己名下。

她这个分法,差点没让沈兴国吐血。

“合着离婚我一分没得,就净身出户是吧!”

陈宝梅:“怎么会?之前借给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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