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屠城(第1页)

尉迟大胆知道这群混蛋,还是按照以前的做法,但是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警告手下,竟然还有人不听。

他看着已经被李氏壮奴军阵包围住了的自己等人,其他的兄弟愤怒的看着这二十二个兄弟,犹如看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

尉迟大胆取下头盔,放在空地上,然后就把身上的武器装备都放好,来到屋沿下,双手背在身后,面对墙壁低头跪下。

他的手下也依芦葫画瓢,一个个老老实实的跟着自己的旅帅,卸甲自缚双手跪好。

“额贼,你们倒是拿刀子和老子干一架呀,砍死老子也不怪你们。”

“就是,真他娘的一群没卵子的怂货,就这样还弄女人,丢死个人。”

“额贼,四百多个军功没了,你们倒是拿刀子砍死老子啊。”

“李唐的怂货我们又不是第一次杀得落花流水,他娘的,他们也只剩下欺负手无寸铁的妇人这点本事了。”

右武卫的这几百个人,听着背后绑自己的苏氏族人阴阳怪气的议论,气得要吐血了。

这些混蛋议论纷纷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自己等人能听到,李氏壮奴却听不到。

他们心里忍不住的吐槽:“额贼,你耶耶大不了脑袋被砍了去,吃这口刀口舔血的饭,老子早有准备。

但是你们以为老子们和那两什傻逼一样的没脑子吗?

自己死和死全族,老子分不清吗?你们也太小看我和九族的羁绊了。

唉,傻逼这个词永乐王是怎么想到的,真他娘的生动形象。

那两什的蠢货,用傻逼形容他们,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

。。。。。。

楚风今年二十五岁了,八年前不满十七岁的他看着年迈的父母,饥饿瘦小的弟弟妹妹,为了一句加入军队能吃饱饭,头也不回的加入了大唐的军队,期盼着自己能在沙场上建功立业养活自己和家人。

入伍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这条路远比想象中更加的艰难。

身为一个大头兵,他不仅每天都要干最苦最累的活,每日的食物也只有稀粥和糙米饼。

楚风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运气十分的好,自己开始的时候便在当今陛下的麾下当兵,后来跟着的将军尉迟敬德是一个很好的将军。

楚风清楚的记得,那是武德三年的时候,自己跟着秦王殿下与刘武周,宋金刚作战。

那个时候的尉迟大将军还是刘武周的部将,率军来攻打河东夏县(PS:今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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