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燧跟着小伙伴一路上穿街过巷来到于家,在进入于家的小院后,他在心底暗暗的松了口气。
于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破败呀!
他在北平的时候,也曾跟父兄出过城,是见过北平农人生活现状的。
别说有如此轩敞的小院了,就是房子上都没有一片瓦。
然而,于晓亮家竟然住得起如此规整的院子,证明他家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啊。
于晓亮并未注意到朱高燧的异样,而是非常开心的拉着他去见自己的老娘,并向老娘介绍到。
“娘!”
“这是我同学朱高燧!”
于晓亮的老娘杨氏,是个典型的乡下女人。
突然见到儿子带回来一个细皮嫩肉的同学,整个人都变得有几分拘谨和羞涩。
虽然她见识不多,但也知道普通庄户人家的孩子,是养不出这么白白胖胖的。
谁家半大小子不是当成年劳力使唤?
就拿他们家小亮来说,别看今年才九岁,可已经帮着家里干了三四年的活了。
“哎呀,这是哪个大官家的孩子吧?”
“小亮你也太冒失了,咋啥人都敢往回领呢?”
“咱们这小门小户的,要是慢待了人家,可是会被街坊说闲话的!”
于晓亮毕竟是孩子心性,还没有成年人的那份世故,也没有如父辈那般早就被现实压弯了腰。
因此,根本无法理解母亲的意思,还以为母亲是在跟自己抱怨。
“娘!”
“朱高燧他人很好,不挑食,不挑床,还非常讲义气!”
“他说明天跟我一起去地里干活哩!”
杨氏闻言苦笑一声,瞪了不懂事的儿子一眼,就将心里那点芥蒂抛诸脑后了。
杨氏一边说话,一边放下手里的活计,走到水盆边洗了洗手,然后在自己的围裙上擦了擦。
“孩子渴了吧?”
“婶子冲蜜水给你喝!”
朱高燧闻言嘿嘿一笑道。
“婶子不用麻烦,我喝清水就行!”
杨氏佯怒道。
“那咋行!”
“你可是家里的贵客,怠慢了贵客是要被人笑话的!”
杨氏一边说,一边反身进了厨房,从橱柜里拿出两只干净的陶瓷大碗。
本来这碗就是洗刷好的,可她犹自觉得不干净,又拎起蜂窝煤炉上的水壶里的开水烫了两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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