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皮大衣是陈山路上穿的,他实际上还带了一件棉衣,等快要抵达地点的时候,换掉一件普通棉衣就行。
棉衣放在担子上。
按照陈山记忆,从这里去那个十八号林场的旧址位置的话,光是走路过去,大概有个七公里左右。
他们这里是林区,距离老林子很近,所以上次那头大爪子才会跑进屯里来。
而黑市之所以叫做树墩黑市,是因为那里是之前林区已经工作过的林场。
一些合适的树木已经基本上被砍伐掉,徒留一地的树墩子啥的。
类似这样地点,整个林区实际上非常的多,而且这里往往是比较靠近林场运输大道的。
那些弄黑市的,需要运一些东西之类的到交易地点,供人进行交易,冬天通常就是用爬犁,要么就是凭关系,搞到一些拖拉机之类的运输车辆。
陈山一路凭借手电筒探路而行,他倒是没觉得多累,甚至都没觉得冷,这就是身体加点过的好处,乃至于他的脚力,都比普通人快上不少。
只是花费了一个多小时,陈山就来到陈连武说的树墩子黑市附近,他将熊皮大衣脱掉,藏在路边一棵比较有标记性的树后。
随后又换上了一件和大多数人看起来并无两样的棉衣,又用一块黑布包住了脸。
借助雾气朦胧的天气,不是相熟的人,还真认不出他来。
正往前走没多远,陈山就看到一个人,扛着一袋东西,往前面走。
“老乡。”陈山故意压了压嗓子喊道。
“谁啊。”那人吓了一个激灵,顿时回头看过来,他脸上同样是包了一块灰布,看不清面容,不过身高也就一米七多,看这身材,年纪大概在四五十岁上下的样子。
“昂,来交易的。”陈山对这人说了一声。
“来交易的你这么大声干啥,是想挑事不是?”
那人语气非常不客气:“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他说话的时候,还打量了一眼陈山,瞅见这小子一米九左右,人高马大的,他连忙快步离去。
陈山轻松的挑着一百多斤的担子,一只手忍不住摸了摸脸,嘀咕道:“不是,这难道是害怕我打劫吗?我看起来像是来打劫的人吗?”
说着,陈山意识到自己蒙着黑布,不能说像吧,简直就是!
摇了摇头,又朝前看去,就看到一处有着隐约的火光,那是松明子燃烧起来造成的光亮。
他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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