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割发代首意外收获(第1页)

很快,被追风踏毁的这块田地之主出现了。

其实这块农田的主人,就在附近不远处看着呢。

当朝太子大胜匈奴凯旋而还,即便是距离长城很远的地方也听到了消息。

凡是大军过境之处,当地的老百姓都会自发前来迎接。

谁让太子殿下身先士卒,守护的是老百姓的家园呢?

两个年纪相差不大的兄弟,来到了田垄边上。

大一些的兄长,看上去快要30岁了。

年纪小点的弟弟,也就和嬴疆差不多大。

20出头的样子。

兄弟二人穿着普通的粗布衣衫,看上去朴实无华。

“你们就是这块田地的主人?”

嬴疆一动不动的骑在追风马背上,向着那对兄弟问道。

年长的哥哥连忙答道:

“小人陈伯,拜见太子殿下。回禀太子殿下,这块田地正是我们兄弟的。”

嬴疆点了点头,然后出人意料的飞身下马。

双手向着两侧一展,一手搂住追风的脖子,一手圈住追风的后腿。

狮吼绝技与十熊之力同时发动:

“起!”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追风宝马的四蹄渐渐离开地面,竟是被嬴疆举起了两尺多高!

后世举重运动员的最高记录是267公斤。

也就是530多斤。

而一匹马的重量大约在800斤,像追风这样健壮的千里马,还要更重一些。

按道理说,人类的正常力量是没办法把追风举起来的。

可嬴疆的力量,是正常人类的范畴吗?

在伊阙山跟熊瞎子掰了8年腕子,就是纸片人,也早练成魔鬼筋肉型了。

更何况,嬴疆并没有真的把追风高举过顶,只是抬离地面而已。

对围观的士兵和老百姓来说,把嬴疆的举动惊为天神。

但是对嬴疆自己,或者项羽这种力量型选手来说,倒也不算太过惊世骇俗。

霸王举鼎,项羽举得那个鼎,比追风宝马还重呢。

追风宝马乖乖架在主人的双臂之上,除了一双大眼睛,一动也不敢动。

双眼中,极为人性化的流露出一丝迷茫:

老大,你干啥呢?

嬴疆:

你别说话!

追风:

好嘞。

被老大骑了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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