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大丈夫,当马革裹尸(第1页)

对蛮子杀伤力最大的,不是从松州城冲杀出来的,林浩率领的选锋军,而是常任率领的两千人偷袭队伍。

常任毕竟是沙场老将了,他比谁都清楚,偷袭应该怎么做。

而且,他面对的是绵延二十里,有着十五万兵马的超大军营。

区区两千人,在如此大的军营里,显得实在是太渺小了。

人,经历的越多越是老妖精。

常任就是这样,他知道自己带领的兵马,如果被蛮子盯上,那和去送死没什么区别。

所以,常任在冲入蛮子的军营后,立刻把两千人全部分散开,愿意五人一小队就五人一小队,愿意一个人就一个人。

目的只有一个,把蛮子的军营彻底搅乱。

反正只要不聚在一起,大家散开,蛮子就不能把他们围剿而杀之。

能多拖延一段时间,就拖延一段时间,坚决不能在短时间内被消灭掉。

常任在冲入蛮子军营的时候,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两千人马,冲杀蛮子十五万的军营,这本身就力量悬殊,常任已经把自己当成死士来对待。

就算是死,也要把蛮子的军营给搅和成一锅乱粥。

常任不怕死,当兵这么多年,常任已经无数次做好死亡的准备。

但那个时候,常任不想死,他觉得死的不值得。

士为知己者死!

常任需要一个让他觉得值得去死的人,当年的林锋值得常任去死,但当时他活下来了,林锋死了。

有时,他甚至都觉得,自己以后不能再遇到能让他甘心赴死的人,直到林浩出现,常任觉得这是比林锋更值得信任的人。

大丈夫马革裹尸,常任敢去死!

比如此刻!

他就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冲入的蛮子军营。

但常任不知道的是,在他行动的同时,松州城城墙上的林浩也带兵冲出来。

林浩信任常任,就像常任愿意去为林浩死一样。

常任带着两个亲卫,在吐蕃的军营里肆无忌惮,举着火把,看到一处未燃烧的军营,直接拿着火把凑过去。

吐蕃军营里的营帐,大多是动物的皮毛制成,而且他们不会什么脱脂技术,蹭火就着,极易燃烧。

点着以后,不等蛮子出现,常任就跑了,跑到下一个地方继续纵火,跟在他身边的两位亲卫同样如此,点火点的一个比一个快,一看就是玩火高手。

老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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