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栋蜷缩着身子,漫无目的的走在铺了一层银妆的街道上。
天下之大,他一时之间却不知道该去哪?
一朵小雪花钻进了他的脖颈间,让他不禁打了个寒颤:“真特娘的冷!”
想起自己不久前的豪言壮语,只觉得有些可笑。
感受着越来越僵硬的手脚,他赶忙找了个胡同口钻了进去。
不然就算不被饿死,也要被活活冻死。
就这种天气,他往胡同里一蹲,想必那些红袖章都发现不了他吧?
饿,冷!
林家栋蹲在胡同里,虽说冷风依旧,但总比空荡的街道暖和了些许...个屁啊!
林家栋仰天长叹:“不都说穿越必备金手指吗?我的那份呢?”
身体的温度流逝的飞快,他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
从麻袋中掏出一个红薯,林家栋就这么直接啃了起来。
这半袋红薯,就是他最后的口粮了。
哦,对了,还有从姑妈林春梅给的五块钱和一些粮票。
要想活命,他必须要找到吃饭的地方。
可话虽如此,他一个逃荒来的,别说是吃饭了,就是落脚的地方都找不到。
倒是可以去救助站,这人生地不熟的,他也不认路啊!
想找人问,可街上连个过路的行人都没有。
他有种预感,他可能就要成为史上最憋屈的穿越者了。
随着时间流逝,林家栋的眼皮是越来越重。
恍惚间,他仿佛看到了他的太奶在笑着朝他招手。
因为这具身体在来四九城的路上本就遭了不少罪,本就疲惫不堪。
不多时,林家栋再也坚持不住,昏睡了过去。
...
“这是在哪?好暖和......”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家栋终于醒转,发现自己正躺在地上,入眼不再是漫天的雪花,而是蓝天、白云。
气温也回到了正常,林家栋撑着酸软的身体坐起来,紧接着,他就瞪大了眼睛:
“这不是我那经营了几年的农场吗?”
前世,他前半辈子都在当牛马,后来身体出现了问题,没办法,他只好回到了乡下。
好在他当牛马的时候存了些钱,于是就买了地,弄了个农场。
几年后,农场在他的经营下有了起色,身体的问题也好转了许多。
他开始喜欢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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