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辩护人!请注意你的言辞!(第1页)

张伟伸出了第三根手指,声音恢复了之前的冷静与锋利。

“第三点,本案现有的所有证据,根本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足以证明陈强实施了盗窃行为。”

“我们回看公诉方出示的全部证据。”

“那十几份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情况说明》,辩护人认为,其本质是为了掩盖违法行为而制作的‘责任推诿书’,根本不具备证据资格,应依法予以排除!”

“除此之外,能够直接指向陈强有罪的言词证据,只有被害人李立春的陈述。”

“而这份陈述,在刑事诉讼法上,属于典型的‘孤证’!”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反之亦然,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被害人陈述!”

“仅仅凭借被害人的一面之词,在缺乏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

“更何况,李立春的多次陈述,关于‘钱放在哪里’,‘如何被拿走’等关键细节,前后矛盾,严重不合常理,其本身的证明力就极低!”

“一个漏洞百出的孤证,如何能够作为定罪的基石?!”

“这在证据规则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公诉方指控我当事人构成盗窃罪,那么请问,盗窃行为的直接证据在哪里?”

“赃款去向的证据在哪里?”

“证明我当事人具有‘秘密窃取’主观故意的证据,又在哪里?!”

“没有!”

“通通都没有!”

“我们看到的,只有李立春前后矛盾、孤立无援的指控,以及公检机关为圆谎而制造的一系列非法证据!”

张伟的辩护意见,已经接近尾声。

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王建低着头,双手捂住了脸,他已经彻底放弃了抵抗。

他的整个身体都在微微颤抖,汗水从额头滑落,浸湿了睫毛。

这场辩论,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

单纯的就是基层执法机关长期的不良习惯,导致的程序错误!

王建有信心,如果那些证据的获取方式合法合规,他绝对能和对方律师硬碰硬!

可是,没有如果了!

潜规则一旦暴露在阳光下,那就不是潜规则,而是罪证!

这事其实在基层是很常见的!

只是他太倒霉了,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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