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宣判!众生百态!(第1页)

仅仅半个小时后,法庭的侧门再次开启。

审判长居中,两位审判员分列其左右,三人面色肃穆,迈着沉稳的步伐,重新回到了高高的审判席上。

如此迅速的合议,在场的众人心中其实早有预料。

本案的事实脉络,在张伟那抽丝剥茧般的质证和辩论之下,早已清晰得如同白昼下的掌纹,不容置疑。

证据链条完整且环环相扣,被告方的反驳在绝对的证据和逻辑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几乎没有任何值得合议庭花费过多时间去反复推敲的疑点。

张伟所展现出的对法律的精深理解和对庭审节奏的完美掌控,使得整个案件的走向几乎没有出现任何悬念。

“全体起立!”

随着书记员一声清亮的高喊,法庭内所有人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目光齐刷刷地投向审判席。

庄严肃穆的气氛在法庭内弥漫。

审判长拿起桌上的判决书,清了清嗓子,洪亮而威严的声音响彻整个法庭:“现在,本庭对被告人李明浩被控强奸一案,以及原告李明浩反诉被告人赵为家、王凤诬告陷害、教唆伪证、诽谤、虚假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经合议庭评议,本院认为:”


“在本诉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明浩犯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被告人李明浩及其辩护人张伟所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以及所提交的相关证据,足以证实李明浩系被诬告陷害。”

“故,依照《中****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明浩无罪!”

话音落下,旁听席上李明浩的父母再也抑制不住,喜极而泣,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张伟也向身旁的李明浩投去一个肯定的眼神。

审判长顿了顿,继续宣读:“在反诉中,原告李明浩控告被告人赵为家、王凤犯诬告陷害罪、教唆伪证罪、诽谤罪、虚假诉讼罪,以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经查,被告人王凤为博取流量、非法牟利,恶意捏造事实,教唆陈静作伪证,并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散布谣言,严重损害了原告李明浩的名誉,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教唆伪证罪、诽谤罪。”

“被告人赵为家作为执业律师,明知王凤、陈静所述不实,仍为追求不正当利益,积极参与策划,指导陈静收集虚假证据,代理提起虚假诉讼,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教唆伪证罪、虚假诉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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