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得了狂犬病(第1页)

大队长问刘文财两口子:“你们家的狗呢,我怎么没见到那条狗?往常我从你们家经过它都要汪汪叫几声。”

“狗?狗跑了,挣脱了绳子,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是吗?”

秦如风直接去了里屋,从里面端出了一大盆狗肉。

大队长问他们:“这是什么肉?”

“这,这是。”老两口说不出来,刘老汉一时慌张,直接否认:“这不是狗肉。”

“不是狗肉?”大队长眼睛眯了眯:“我说这是狗肉了吗?既然不是狗肉,那是你们从哪里弄来的肉,总不能是你们从山上打的猎物煮的吧?”

根据规定,山上的动物属于集体财产,小型动物村民可以自由捕杀,猎到后自己支配,但若是猎到了大型动物,就要上交集体,由集体给村民们均匀分配。

那些肉一看就不是小动物的肉,定然是大型猎物的。

老夫妻两个若说是从山上猎到的野物,他们弄回来独自享用而不是充公,自然会受到惩罚。

况且,即便说了,以他们现在年迈的身体,大队长能信他们能打得了大型猎物吗?就算说是自己捡的,没交给大队,同样要受到惩罚。

可若说不是从山上打的猎物,那就必须承认这是他们那条狗的肉。

小女孩的家人已经找过来了,他们要承认吗?

老头儿想了想,说:“这,这些是狗肉,是我们在路边捡了一条死狗做的,应该是野狗被打死了。”

“野狗?刚才不是还说不是狗肉吗?满嘴的谎言。我看那条死狗也不是野狗,就是你们家的狗吧。”大队长说。

可惜陆承洲常年不在家,不认得刘文财家的狗,不然就能直接指认了。

现在狗被杀了,也无从辨认。

“不是我们家的狗,就是我们捡的。”刘文财说,刘老太在旁边点着头附和:“对,对,就是我们捡的狗。”

“你们在哪里捡的?”

刘文财:“在,在去西边地里的那条路上。”

“还挺巧的,今天秦同志的两个外孙女就是在那条路上被狗咬了,你们恰好在那儿捡了死狗,而你们的狗又没了。”

“那也不是我们家的狗咬的她们。”

“我没说你家狗咬了人,你家狗不是跑了吗?你老是说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话,就是在告诉我是你们家的狗咬的那两个小女孩。”

“没有,绝对不是我们家狗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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