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方烨开始工作。
总旗依然只是维持地区治安的角色,也就是说,和之前相差不大。
但当官的总是有优势的,比如......
唰!唰!唰!
几名锦衣卫纷纷出刀。
“啊!!!我的腿!我的腿!”
那贼人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哀嚎不止。
“别叫了,真难看。”方烨施施然走过来,眉头一皱:“你前天将刘老汉的腿踢断,让他眼睁睁看着你杀死他一家五口的时候,不是很开心的吗?”
“现在轮到了你来享受这个待遇,怎么就叫的如此大声呢?”
他说着,缓缓抽刀。
“我——”那贼人刚想说些什么,却立即看到了明亮的刀影,连忙大喊:“等等,我投降!你们可以把我抓进锦衣卫大牢——”
但他还没说完,就见方烨直接一刀下去。
下一秒,人头飞起,鲜血狂喷!
血直接溅了一地!
“真是蠢贼!死到临头,还敢抵抗。”方烨轻哼一声,然后对旁边的赵飞阳道:“记下来,贼人黄大远,因死不投降,吾不得不将其斩杀。”
赵飞阳心头一颤,这都是第几个‘死不投降’的贼人了?
反正方烨来担任总旗已经半个月了,目前还没见过一个愿意投降的贼人。
或许是贼人们见他方烨面容年轻,心存蔑视之心,不愿向年轻人低头吧?
——反正方烨在面对百户林承泽的询问时,给出的就是这个答复。
赵飞阳表示,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他是信了!
“是,总旗,贼人黄大远拒捕,现已斩杀。”
赵飞阳乖乖记录。
其他锦衣卫也纷纷咽了一口口水。
“嗯。”方烨满意的点了点头。
然后咳嗽一声,道:“这次还是辛苦兄弟们了啊,这样,晚上我请你们喝酒,犒劳犒劳大家。”
“多谢总旗大人!”
大家闻言,眼睛一亮,看着方烨那沾满鲜血的衣服,也没有半分抵触。
方烨可是很大方的。
只要有出任务,有贼人被总旗大人‘不得已’而斩杀,他就一定会请大家喝酒吃肉。
搞得短短十来天,他们人都胖了一圈,满脸油光。
顿时,众人望向贼人黄大远的目光,也再也没有怜悯。
——这贼人太可恶了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