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吕经理(第1页)

吕盾。

陈荷回家画小人儿的第一天,常廷坐在办公室里,翻阅着周正正之前整理的,此人的背景核查材料。

吕盾,55 岁,单身未婚,学历不高,早年开过 KTV,混迹三教九流。

十二年前忽然注册行昌商行,摘掉大金链子,套上西装,遮住花臂,摇身一变,跻身艺术行业。

还租下了租金昂贵的老洋楼,作为经营场所。

商行成立不久,不知通过什么路子,结识名家朱藏墨,双方达成合作,迅速在业内站稳脚跟。

经侦在查账时,确实发现了问题,比如以均摊方式虚造画价。

但是总价与现金流能够对上,税务方面也没毛病。

对于私营企业而言,价格混乱这点事,完全可以解释为账务不规范。按《会计法》,一般是责令限期改正,顶多再罚个款,就到头了。

所以这件事,暂时不能大作文章。

还有一处疑点,引起了经侦人员的注意。

他们发现,行昌商行虽然盈利可观,但账户上余额不多,大都用来投资了。

追踪资金去向,是以投资的名义,流入几家皮包公司,这个情况,有转移资金的嫌疑。

也就是说,行昌赚的钱,仅在吕盾手里过一遍,就流走了。

据此推测,吕盾或许只是挂名的商行总经理,实际掌控者另有其人。

最可能是朱藏墨。

按此逻辑,朱藏墨通过商行出售他的非法画作,收益转入自己控制的皮包公司。

如此一来,即便日后商行出事,法律责任有吕盾担着。追究经济责任,账上也是一个空。

至于吕盾为何愿意背锅……只要出的价足够高,能背的锅就足够大。

所有人都认为这个推测合情合理,以为抓住了朱藏墨的小辫子。

但是后续调查结果令人意外。

几家皮包公司的背后,并没有朱藏墨的影子,倒是与吕盾有隐隐的关联。

简而言之,吕盾挂名的行昌商行,通过售卖朱藏墨的非法画作赚取高额利润,资金被多轮转移,左手转右手,最终,还是回流至吕盾手中。

更反常的是,商行明面支付给朱藏墨的画资,远低于市场价格,可以说是朱藏墨吃了亏。

原以为,朱藏墨才是商行的实际掌控者,吕盾只是被利用的棋子。

如今看来,或许恰好相反。

吕盾才是真正的主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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