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我没有直接杀死那个小混球,”奥巴代·斯坦这样想道。
他觉得自己还是很有道德的。
偷袭得手之后,也只是把胸口漏了个大洞的托尼·斯塔克,留在公寓里慢慢等死罢了。
“这么做,我也算是对得起老斯塔克先生,对得起他的知遇之恩了。”
一想到托尼·斯塔克,奥巴代·斯坦就一阵头疼。
那小子完全继承了他老爸的才华,甚至还犹有过之,可问题是他也继承了老斯塔克的风流脾性。
只不过,在30多岁的时候,老斯塔克就结婚了。
人家婚后是一位模范丈夫,纵然有着亿万家产,可也没闹出过什么花边新闻。
但托尼·斯塔克就不一样了,即便人过30,可依旧还是一副花花公子的做派。
而且,要是托尼·斯塔克只有和随便认识的女人打扑克这样的臭毛病,奥巴代其实还能忍一下。
大不了花点钱嘛。
这能有多大事?
可是托尼·斯塔克还特别任性,那个恃才傲物的公子哥会平等地歧视一切智力不如他的人。
每次集团开会时,他总是觉得自己是屋子里最聪明的人……问题他还真是。
这就很气人了。
一方面再也忍不下去,一方面也是想要把自己为之打拼数十年的斯塔克集团据为己有,奥巴代这才策划了阿琼汗那场行动。
本来,他是想要让被钱收买的恐怖*分子直接炸死托尼·斯塔克了事,为此他还向那些人出售了一批斯塔克集团最先进的武器。
可那些狗一样的家伙,在得知了袭击对象是托尼·斯塔克之后,竟然特么的临时变了卦。
他们把托尼·斯塔克给绑了回去,想要让其为他们生产更先进的武器。
结果就是那帮贪心不足蛇吞象的恐怖*分子玩脱了,在死亡压力面前,托尼·斯塔克爆发了超强的智慧和动手能力。
他在简陋至极的环境中,利用手边一切能动用的资源,造出来了一件超越时代的武器。
然后,托尼·斯塔克就借助这件武器反杀恐怖*分子,逃出了他们的老巢。
奥巴代也是后来才得到的消息。
那时他还在欧洲出差,得知托尼已经回到了洛杉矶,他不得不连夜去了一趟阿琼汗处理手尾。
也正是在那里,在干掉了和他联系的恐怖*分子头目之后,他才知道了托尼·斯塔克的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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