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尼姆的王冠(第1页)

圣费尔兰多城。

原西班牙政务官的官邸,如今成了尼姆的“皇宫”。

奢华的波斯地毯上,散落着啃了一半的兽骨和果皮,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汗味与酒精发酵的酸气。

新晋的征服者尼姆,正沉浸在权力巅峰的狂喜中。

他挥退了身旁涂着油彩的舞女,小心翼翼地从丝绸垫子上捧起一顶王冠。

这是他命人熔了西班牙教堂的十字架和贵族的餐具,连夜赶制出来的。

黄金的光泽有些驳杂,镶嵌的宝石大小不一,工艺更是粗糙得可笑。

可尼姆不在乎。

他听过,那些隔着大洋的白人国王,头上都戴着这个。

现在,他尼姆,吕宋所有部落的王,自然也该有。

这是权力的味道。

然而,他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

“砰!”

“皇宫”的大门被猛地撞开。

一名心腹手下连滚带爬地闯了进来,满脸尘土,神色惊惶。

尼姆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他抄起手边的陶制酒壶,看也不看就朝着门口狠狠砸了过去!

“奴哈,你现在……应该叫我国王!”


陶壶擦着奴哈的头皮飞过,在墙上撞得粉碎。

那名为奴哈的汉子被吓得浑身一颤,双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额头死死贴着肮脏的地毯。

“说下去。”

他冷哼一声。

“哈玛那个废物,连一群跑散了的西班牙猪都没能追上?”

“不……不是的,国王陛下!”

“哈玛将军他们追上了西班牙人,可也碰上了明人!哈玛将军他下令攻击了明人的哨所,结果……结果……”

奴哈的声音越来越小。

“结果怎么样!”尼姆厉声喝道。

“惨败!”

“六百多名勇士……只逃回来了几十个!哈玛将军他……他战死了!”

“什么?!”

尼姆霍然起身,那顶被他视若珍宝的黄金王冠,“当啷”一声滚落在地毯上。

一股狂怒的血气直冲头顶,他眼中的火焰几乎要喷薄而出。

他愤怒,不是因为哈玛的死。

一个心腹而已,死了再换一个便是。

他愤怒的是,哈玛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竟然敢主动去招惹明军!

招惹了也就罢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