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九师的师部,今夜彻底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几坛子普通自酿地瓜烧,此刻成了庆功的甘醴。
整个指挥部的所有高级将领,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喝红了脸。
他们轮番上阵,一个个端着那豁口的大瓷碗,来给今晚那唯一,也是最耀眼的主角敬酒。
“振邦!这一杯,我敬你你不仅救了我和师长,更是救了我们整个一二九师的魂!”
“振邦,你打仗是这个,胡子佩服,咱哥俩走一个!”
……
祁振邦来者不拒。
一碗碗辛辣的烈酒,被他豪迈地一饮而尽。
他喜欢这种感觉。
这种和战友们一起,在胜利之后开怀畅饮的感觉。
这种感觉比他在上海滩,当那个高高在上的“活阎王”时,要让他感到快活百倍。
李云龙、丁伟、孔三人,原本是上不了桌的。
可谁让他们今天打的漂亮,外加是祁振邦的嫡系,破例上了桌不说,更像三只骄傲的大公鸡,跟在老师长身后,到处帮着挡酒。
就在整个庆功宴气氛达到了最顶点时。
一个谁也没想到的身影,突然从角落里缓缓站了起来。
是他。
是那位从进来开始,就一直沉默寡言,滴酒未沾的瘦高首长。
他一站起来。
原本还喧嚣、吵闹的师部,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离得较远的人,更是用一种见了鬼的语气低声嘟囔道。
“我的天……这还是林师吗?居然端酒杯要敬酒?”
众人灼灼的目光中。
只见这位在整个八路军中,以“不喜言辞,眼高于顶”而著称的瘦高首长,竟然亲手为自己倒了满满一碗土烧酒。
端着碗穿过人群,径直走到了祁振邦的面前。
瘦高首长看着祁振邦,一向古井无波的眼睛里,露出了一种极为复杂,但是主要是欣赏的情绪。
他缓缓举起了手中的酒碗。
“振邦。”
声音依旧是那么平,那么淡,听不出任何情绪。
可那话里的分量却重于泰山。
“今天这仗打得漂亮。”
“既有‘谋’。”
“又有‘勇’。”
他看着祁振邦,缓缓地说出了那句,足以让在场所有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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