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头偏西。
官道旁的矮树林里,死寂一片。
五十多个汉子,像石头一样潜伏在草丛和树后,连呼吸都刻意压低。
汗水顺着脸颊滑落,滴进尘土里,洇开一小片深色。
蚊虫在耳边嗡嗡作响,却没人敢伸手去拍。
虎亭的人,手心全是湿的,紧紧攥着简陋的兵器。
烂泥坑的人,则舔着干裂的嘴唇,眼里是狼看见肉的绿光。
两拨人被景珩强行混编在一起,此刻却没有任何摩擦。
所有人的神经都绷成了一根弦。
一根等待拨动的弦。
景珩趴在一处土坡的最高点,身上盖着枯草,只露出一双眼睛,注视着西边官道的尽头。
他一动不动,与大地融为一体。
黑犬就趴在他不远处,胸口的肌肉因为紧张而微微抽动。
他活了半辈子,刀口舔血是家常便饭,却从没哪一次像今天这样,让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这他妈玩的太大了。
抢吕不韦。
这个念头,光是想一想,就足够让咸阳城里九成九的人尿裤子。
可他身边这个少年,却平静得像是在等待一场乡下的庙会。
时间一点点流逝。
太阳的光芒不再那么刺眼,在天边染上了一层昏黄。
官道尽头,一缕黄尘扬起。
来了。
黑犬的心猛地一缩。
那黄尘越来越近,越来越浓。
马蹄踏地的声音,从轻微的震动,逐渐变成沉闷的雷鸣。
一支队伍出现在视野里。
五十匹高头大马,马上的人个个身穿皮甲,腰挎长刀,神情彪悍。
队伍中间,三辆厚重的双轮大车,被挽马拖拽着,在土路上压出深深的车辙。
领头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骑在一匹黑马上,腰杆挺得笔直。
正是赵五。
他们走了几天山路,眼看咸阳城就在前方,队伍里的人都透着一股归心似箭的松散。
有人在马上交谈说笑,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
他们离陷阱越来越近了。
三百步。
两百步。
一百步。
景珩的手,缓缓举起,又猛地向下一挥。
“噗通!”
“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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