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
刹那间,司机后颈的汗毛根根倒竖,冷汗顺着脊椎沟蜿蜒而下,在迷彩服里洇出深色的痕迹。他的身体像木头一样僵在原地,眼球拼命往斜后方瞟,却连那抹小小的身影都捕捉不到完整轮廓。
怎么回事?那小孩从哪里过来的?
司机一点点努力回忆,刚刚看视频时,他明明看到那个孩童还在百米开外,对方怎么就像融进空气里的影子,突然就悄无声息地贴到了身后?
还有更让他脊背发凉的是腰间空荡荡的触感,自己的手枪竟在两人咫尺擦肩的刹那被抽走,这也太恐怖了吧?
对方的速度居然快到,他一点都没有察觉,偷走一把手枪,难道连一丝布料摩擦的阻力都不存在?
“这速度……无敌了。”司机喉结剧烈滚动,十年前在东南亚雨林里被猎豹追击的恐惧再次攫住心脏。
那时他靠装死才捡回半条命,可此刻面对的小不点,比那只猎豹更像淬了毒的钢针,悄无声息就能刺穿所有防御。
“在这样敌人怎么死都不知道啊!”
司机深吸一口气,腮帮子用力鼓了鼓,把到了喉咙口的惊悸硬生生咽下去,跟着,他多年在烟花巷练就的察言观色本事瞬间启动,眼角堆起细密的笑纹,连声音都裹着蜜糖:“小朋友,跟叔叔闹着玩呢?”
说话时,司机刻意把“叔叔”两个字咬得格外亲昵,仿佛真是隔壁邻居家的长辈,“你看叔叔这身军装,可是正儿八经的炎国军人,保家卫国的那种。”
“也是,你们口里所说的,可爱又伟大的军人叔叔……”说话间,司机的军靴已经悄无声息地陷进脚边的黑土。
腐叶在靴底发出细碎的呻吟,十厘米厚的软土层被他脚掌碾成糊状。
这手“踏莎行”的功夫,是他在沼泽地用十年时间磨出来的,每次脚掌陷入泥层三寸,就能在发力时掀起直径两米的泥浪,曾凭着这招在三角洲躲过多次狙杀,没有一次差错。
等下,趁着那个孩子上当,他就以闪电的速度,将软土踹到对方脸上,然后自己就能快速进入林子。
呵呵,一个小孩童,能有多大的能耐……司机继续说话麻痹小孩,深入土里的脚尖,聚集力量。
“军人叔叔好!”陈榕突然仰起小脸,眯起小眼。
果然上当了……司机心头一喜,一边说话麻痹,突然,他的瞳孔骤缩,积蓄了十成力道的右腿猛然发力。
靴底的防滑纹路在泥土里犁出五道深沟,近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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