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
渔阳城,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士兵们照常操练,百姓们照常生火。
那场惊天动地的“迎亲”盛宴,像一场被风雪掩埋的梦,只在人们的酒后闲谈里,留下几句模糊的艳羡。
但郭勋知道,有些东西,已经彻底变了。
就在昨天,他按照大人的命令,从亲兵营里,挑了十个最顶尖的斥候。
这些人,每一个都是在刀尖上舔过血的狠角色。
能在大雪天里,追踪野狼三天三夜。
也能一个人,摸进鲜卑人的营地,割下哨兵的脑袋。
他们是刘砚手里,最锋利的匕首。
当郭勋把他们召集起来,宣布命令的时候,十个人,全都傻了。
“长史大人,您没说错吧?”
一个叫陈六的队率,第一个站了出来。
他是这十个人里的头儿,也是刘砚最早的一批亲兵。
“让我们……脱了这身军装?”
“去给一个女人,当……当伙计?”
他的脸上,写满了不解和抗拒。
“我们是兵,是为大人守土开疆的兵!”
“不是去给哪个娘们看家护院的家丁!”
“放肆!”
郭勋的脸,瞬间沉了下来。
他一脚踹在陈六的胸口,把他踹得倒退三步,一屁股坐在雪地里。
“你他妈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质疑大人的命令?”
郭勋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们以为自己是谁?是渔阳的爷了?”
“我告诉你们,没有大人,你们现在还在代郡要饭,早就他妈饿死逑了!”
“大人的命令,就是天!”
“别说让你们去当伙计,就是让你们现在去跳粪坑,你们也得给老子笑着跳下去!”
“听明白了没有!”
陈六从雪地里爬起来,低着头,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属下……知错。”
其他九个人,更是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他们这才意识到,这次的任务,恐怕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都给老子听好了。”
郭勋的语气,缓和了一些。
“你们要护送的,不是别人,是主母。”
“她去洛阳,不是去游山玩水,是去替大人,办一件天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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