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屋的门开了,走进两名士兵,对我们所有马说:
“大公主在外面宣见七位。”
“我们这就去。”暮光闪闪向前一步,回过头来冲我们向外挥了挥蹄。
走出去后,大公主果然坐在她的专车内,而那车则停在不远处的一片空地上。我们出来时,她正仰望着天空,表情忧愁;她的车旁站着一队马,这些马依旧是士兵模样,但细节却与同我较量过的士兵和闪卫均不相同:普通士兵穿的是灰色铁皮铠甲,闪卫是灰色铠甲;而在大公主车旁的这些,身上统一穿着银色铠甲,在月光的照耀下所发出的金属光芒有些刺眼;背上佩着的也不是长枪,而是等身长的骑士枪,这些骑士枪全部是铁制的,我很佩服他们有背起它们的力气;整体看上去,应当是更高级的士兵。
见我们走了出来,大公主才低下头,扫了我们一下后,问最靠近她的一匹士兵:
“你看那匹公马,是不是你的队长?”
那匹马只看了我一眼便点头道:
“是,公主陛下!”
我被搞得一头雾水,马上反驳道:
“喂,你是不是认错了,仔细看看,我可是刚刚到这个世界的!”
“不可能,发型、肤色、长相这些一模一样都算巧合的话,你的标记也一定是杰克·罗丝所独有的!”他举起右蹄指向了我的背部靠尾巴的位置,顺着这个方向望去,我的背部的那个位置确实有一个像是印在我身上的图案:一颗张开翅膀但从正中裂分为二的纯黑色心脏,我不明白这图案是什么意思,而且我更奇怪我的身上怎么会有图案。
不等我提出自己的疑问,暮光闪闪先看向了我,十分惊讶地问: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你不是穿越来的?”
我强装镇定,淡淡地回答:
“我当然是,这点毋庸置疑。至于‘队长’这个称谓,我也不清楚!”
说完,我看向了大公主,六马亦看向了她;从她从容的表情来看,她——也只有她——知道怎么回事并能够加以解释。
大公主感受到我们目光的汇聚,便坐直了身子,对我们说:
“那本预言书,你们都看了吧。”
“看了。”我们异口同声。
“但那书已过于老旧。它成书于建国第二百年,所以各方面内容以现在的眼光看是有问题的,比如罗丝刚刚说过的‘穿越’,这,就是一个错误,”大公主看向了我,摇了摇头,继续说,“平行宇宙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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