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什么情况下我们不可尊重梦想(第1页)

回皇宫的路上与来时并无两样,但由于已有了更多顾虑的事,早已不觉路途有什么艰辛了。

回到皇宫正宫,空无一马,看来二公主并不在正宫办事。暮光闪闪说正常情况下此时她应在自己的卧室中休息,那样我们是不便去找她的。宫中现在只有我是有合法居所的,我便提议所有马去我的房间商量,这一提议很快得到了认可。

进了房间,斯派克便感叹道:

“哇!也这么多书?!如果不是你告诉我这是你的房间,我真以为这是暮暮的某个小书库了。”

我正在思考一些事情,便无心欣赏这种打趣的话,随口说:

“你们随便坐吧,我准备思考一些事情。”

“嗯……我也是如此,”暮光闪闪点了点头,又补充说:“我看大家也都安静思考一会吧。”

其余马许是同意了,我不知道,因为在暮光闪闪的话说完后,我便坐到了我的办公桌前,用双蹄支住脸,开始复盘整起事件。

这件事到底是谁不对呢?应当是“主谋”——杰克·罗丝了,但,他——我现在以一匹局外马的身份、绝对客观的分析问题——不也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吗?难道这有什么不对、应当被指责?

这就引出了新的问题,也使我意识到一个客观真理:追梦并不绝对是正确行为。

我并没有贬低、批评梦想的意思,我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梦想,固然是十分伟大、神圣的,为实现它有些人默默努力,而有些人则舍弃了许多对平常人来说同等重要的东西;例子是不缺的,也是不少见的:司马迁搭上了尊严,万户搭上了姓名,居里搭上了青春健康,共党搭上了万千血肉,四九年搭上了一千八百四十年;我们能因为损失了某些方面而不赞他们的伟大吗?

这涉及到梦想与责任之间的价值高度问题,人是一种社会性生物——阿奎斯陲亚的马也是如此——所以一个人不能只以自己为中心去思考问题、看待问题;梦想对集体中的每个个体当然都是高尚的,但责任的价值高度却不取决于个体的一员,而是与个体所担任的职位紧紧相关;简单点说,梦想是主观因素,担责任是客观因素。一个平民可以无所顾虑,靠双步去游山玩水,不必考虑何始何终,当一个自由的浪者也无可非议;若换做一位领导者,是没有多余的时间去这样挥霍的,所有事也都要提前计划好,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能是一个奢望;如果领导者坚持依照自己意愿去行事,而不做他本应做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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