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美恐文里的漂亮小亚裔(29)(第1页)

匕首沉甸甸地带着金属特有的冰冷质感,被塞入手心时,孟知甚至还盯了几秒,观察了起来。

很锋利,但是做工很精致,纹路精美,做工带着一点年代感,而且或许是年头久了,上面深深浅浅地包裹着一层深黑色的氧化物质,但这是把手的部分,刀尖却闪着冷冽的光。

看着这强行接过来的任务,孟知一时间有些无言。

他小心避开刀尖,调整了一下握姿,另一只手指了一下自己:“你确定是让我来?”

菲尔斯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语气带着一丝怪异:“不然呢。”

“你不是他的妻子吗。”

孟知:“……”

菲尔斯到底是怎么知道的,难道这个神秘的艺术家连这种东西都能占卜的出来吗。

靠!他最讨厌艺术家了!

“可是。”孟知语气顿了顿,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小路,林中小路弯弯蜿蜒,尽头是一座小木屋。

他摇摇头,看着菲尔斯,对着他伸出手展开掌心,黄铜匕首平放在白嫩的掌心里,而手的主人眼神躲避,语气听起来很不好意思:“我有点怕……可以换个人去吗?为什么非得是我。”

“回去的话,他可能会弄死我的。”

孟知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来,他尽力给自己争取着活路。

“不。”菲尔斯沉思着打断了他的话,反问他道:“为什么不行?”

在孟知快要炸毛的表情中,菲尔斯轻笑了一声,看向他手心里的匕首,随后用一根手指轻轻将他的手推了回去:“除了你没有人能杀了他。”

“这是占卜的结果。”

“这个有几成把握。”林煜扭头看向菲尔斯,发现他并没有开口的意思,意识到这个结果可能不太好,脸上也带了几分犹豫:“要不还是我来吧。”

“怎么?你之前不是最讨厌他的吗?说他是个跟屁虫,现在别告诉我,就这么会儿你就爱上了?”菲尔斯没好气地说道,丝毫没注意到林煜那瞬间尴尬的神色,看着两人自顾自的说道:“这件事情必须赶快解决,可没有时间让我们在这里推来推去的。”

“懂吗?”菲尔斯将话题又推到了孟知的身上,看见他魂不守舍的样子,语气重了些,喊了他的名字:“孟知。”

“行,我知道了。”孟知只觉得头疼的很,完全是被赶鸭子上架推上去的。

于是他握紧了匕首,低着头露出小巧漂亮的下巴,语气听起来窝囊又拧巴:“我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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