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大草原上烟尘滚滚。
柏尔木部落带着周边五个部落,一共凑出了三十五万人的大军,像潮水一样朝着秦军的方向涌去。
队伍一眼望不到头,漫山遍野都是举着长矛、扛着盾牌的士兵,震得大地都在微微发颤。
蛮族大军里骑兵十万左右,步兵将近二十五万。
骑兵里大多是只穿着皮甲、背着弓箭的轻骑兵,跑起来速度快,但防护不太好。
真正穿着厚重盔甲的骑兵只有几千人,他们骑着高头大马,手持长刀,看着就威风凛凛。
剩下的步兵排成一个个方阵,有的拿着长枪,有的举着圆盾,虽然走得慢些,但人多势众,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远远看去就像移动的城墙。
柏林身披镶嵌着狼头银饰的黑色战甲,端坐在高大的战马上。
望着身后一眼望不到头的三十五万大军,他嘴角勾起一抹张狂的笑,浑浊的眼中闪烁着炽热的野心。
这一次倾巢而出,既是对秦军嚣张挑衅的致命回击,更是他迈向权力巅峰的关键一步——只要此战得胜,他就能让草原上各部见识柏尔木部落的雷霆之威。
“传令下去!”
他猛地抽出弯刀,“全军加速前进!让那些秦军知道,草原的铁骑踏过之处,连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马蹄声如雷鸣般炸响,扬起的尘雾遮蔽了半边天空。
在柏林看来,区区四万秦军不过是砧板上的鱼肉,自己手中的三十五万大军,就是最锋利的屠刀。
什么谋略兵法,在绝对的兵力碾压下都如同儿戏——只要大军一拥而上,定能将秦军撕成碎片,活捉秦王。
队伍里的蛮兵们一边赶路一边咋呼。
年轻的小伙子把弯刀拍得叮当响:“四万人打咱们三十五万?这还用打?过去踩都能把他们踩死!”
旁边扛长矛的老兵也跟着乐:“可不是嘛,听说秦军连马都没咱们多,到时候咱们骑着马冲过去,他们连逃跑的地儿都没有!”
想到打赢后的好处,大伙儿眼睛都亮了。
有人舔着嘴唇念叨:“上次隔壁部落抢了座城,有个小子抱了两箱金子回去,现在都娶了三个老婆!”
“就是就是!咱们这次多盯着点秦军的粮草营帐,听说他们的铁锅都是精铁打的,抢回去能换好几头羊!”
队伍里的气氛越来越热闹。
有个瘦高个的士兵扯着嗓子喊:“到时候抢了东西,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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