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7章 刚柔(下)(第1页)

王朝聘这一掌不重,但着实突如其来,且还有些吓人。

年轻的吴姓随从赶紧抓住他的手腕:“你竟然行……”

把“刺”字咽下去后,他又说道:“你竟然行为如此粗鲁,我家公子的脑袋,是你能打的?”

王朝聘被捏得生疼,却也忍着说道:“公堂之上自有公论,他一个劲地喋喋不休,莫非是对我大明司法不满?读书为明理,你家公子这样,分明是在给陛下蒙羞。”

吴姓随从都气笑了:“给陛下蒙羞?亏你说得出来!”

朱举人从懵逼状态缓过来,摆摆手:“罢了罢了,拍一下而已,能有什么事?放了王先生,进去再说。”

吴姓随从这才不情不愿地松手,然后紧跟朱举人进去。

王朝聘捏着手腕,摇摇头:“好杀好欺仍好武,这些人……”

冯梦龙已经是满头大汗,拉着王朝聘也立刻跟上。

他生怕自己那个猜测成真,那现在是朱举人脑袋被打,以后王朝聘还能不能摸得着自己的脑袋呢?

入了县丞公房,依然是两拨人面对面站好,虽没有剧烈争执,气氛却也已经剑拔弩张,摆明了是谁也不服谁。

县丞不知何时又冒出来,问道:“好了,我现在来问你们:到底同不同意和解?”

传统儒家思想对法家那一套“违法必究”和“王子与庶民同罪”的理论不感兴趣,反而以追求“无讼”为理想。

大明以律法严明、条例完善著称,给人的感觉好像执法必严,有罪必罚。但其实只要不是谋反或者人命官司,基本上都鼓励私下调解。

太祖建国之初,为了整顿基层恶吏,鼓励百姓到高官处自诉,甚至命令一些“乡里年高有德”的人去南京告御状,一经核实,直接把贪官污吏送去阎王跟前报道。

后来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甚至出现了百姓对当地长官稍有不顺心就去告御状,甚至诬告官员。

太祖这才意识到自己发动群众的行为有些过头了,赶紧打补丁:除了谋反之事外,不许百姓越诉,更不能随便来京师上访,诬告者连坐,最高可判死刑。

成祖登基后,更是规定凡是越诉诬告的,犯人在十人以上就能凌迟处死。

结果这股风气还是止不住,一直到宪宗的成化年间,朝廷数次整顿后才堪堪让百姓老实了一些。

到明代中后期,凡是笞刑以下的罪过,衙门基本也不主动过问,村子的里长和长辈调解就行,若坚持诉讼反而理亏。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