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逃荒路上女主的舔狗4(第1页)

莫欢对于这个叫陈大魁的少年感观不错,看起来憨憨的,但也不算笨,就是太实诚了。

陈大魁比莫清大一岁,两家也离得近,关系也很要好。

年纪大了点后,大魁更是成天往莫欢家跑,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喜欢莫清,只是莫清一直把他当哥哥。

原剧情中路上遇到了不少强盗,大魁一直死死的护着莫清,最后为了保护莫清送掉了性命。

可惜到死莫清还一直把他当成哥哥。

别看泥石村只是个村庄,感情线还是挺复杂的,我爱你,你爱他,他又爱她,都可以整一部大型乡村爱情故事了。

莫欢还没到私塾就听到了远远传来的朗朗读书声,现在孙童生应该还在看书,莫欢干脆找了个角落猫着。

孙秀才对孙子还是很严格的,私塾小孩子还在读书的时候,孙立仁必须待在房内看书。

孙立仁虽然老老实实的待在房内,但心早就神游天外了。

等到孩子们一下课,他就迫不及待的出了房间,匆匆和孙秀才打了声招呼便出门去了。

孙立仁刚跑出门,就看到了迎面走来的莫欢,正不知想着什么美事傻笑呢。

他本来也不在意,莫欢虽然也喜欢陈安安,但对他威胁不大,不过当他看到莫欢手里拿着的金步摇时,顿时心里一咯噔。

他知道陈安安喜欢打扮,平常也没少送一些首饰给她,这是他的优势。

但像莫欢手中这么漂亮的金步摇他见都没见过,哪怕是镀金的,肯定也价值不菲。

他心中一动,笑着迎上了莫欢。

“莫兄,你这是干什么去啊?”

“我去找陈安安”

莫欢下意识的开口说道,抬头看了眼孙立仁,脸色微变,连忙将金步摇藏到了身后,满脸戒备的盯着孙立仁。

孙立仁心里又是一咯噔,脸上却笑着问道

“莫兄手上拿着的是什么?挺漂亮的,可否让在下见识一下?”

莫欢直接摇头,接着又瞥了眼孙立仁,眼中闪过不屑之色,从背后拿出金步摇递给孙立仁,一脸自得的说道

“那就让你见识一下,谅你这小身板也不敢耍花样!”

孙立仁心中气愤,脸上不显,接过金步摇看了眼,心神很快就被这金步摇吸引。

眼前的金步摇做工非常精美,整体样式犹如孔雀开屏,装饰处拉丝细密均匀,竟然还带镂空小挂坠。

这种级别的首饰,孙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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