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鼓三通,雪光未退。
辕门外的校场被一扫如镜,薄冰泛着一层冷亮,像给今日之“法”预先磨好了台面。
点将台临时加高一尺,台前铺白绢三幅,朱笔与泥印列于上;左置“言台”,右列“军法木”,正中插着一杆未开之旗,黑缎包裹,旗角压着一块胡杨木楔——那是尚未命名的新旗。
吕布着素甲而来,肩披黑貂裘,左腕半枚虎符以绛缎束定,戟印佩于腰。
张辽立其左,高顺立其右,宋宪、魏续分列于两翼。诸营将校及千余士卒列阵于前,盔甲冷硬,呼吸凝白。
“击鼓。”吕布开口,声音不高,却压住所有窸窣。三通沉鼓,校场上每一颗心脏仿佛在此刻被调到同一拍上。
“今日两件事。”吕布目光扫过人群,落到白绢之上,“一者,行军法;二者,立新旗。”
他抬手,先向台后丁原灵位躬身一礼——灵位方才由军士抬至台后,灵前设白帛与清酒,三炷粗香冒着细烟,风一来,烟便轻轻地偏一偏。
“丁刺史身后之礼,不减。其生前之失,不隐。”他语声转寒,“军心要的,不是遮羞,是秤。”
第一案:夜禁犯令。昨日军械处两名小吏借夜索之名潜入偷械,张辽当场擒之。
吕布命押上台,令其自陈。二人面如土色,辞多支吾。吕布不多言,将“白绢军规”按于案前,朱笔落:“砸印逐籍,发前锋敢死一月,立功者留,不立者斩。”
令牌一出,台下“哗”的一声,随即复静。砸印,是把“名”先从手里剥去;逐籍,是把“利”从脚下抽走;敢死一月,是给他们一条窄路——只有往前,不能回头。
第二案:夜里私携兵刃出营三步——魏续自列吕布问:“为何?”魏续叩拜:“末将急点给养,心急而疏,虽未越界,终违夜禁,请罪。”
吕布看他一眼,朱笔书:“罚半,立于粮案三日,增粥不受赏。”又添一行:“再犯,砸印。”
魏续应“喏”,额上汗落到地上,溅起一点小白——他自己也知,这一条,并非砍人,是砍心里的“侥幸”。
第三案:犯而自返。前日偷金叶者匿名归还,今仍不出列。
吕布不唤名,只将“白绢”翻至昨日:“犯而自返,罚半;暗而不言,罚全。”他抬眼,淡淡一笑:“你若还怕,我不问你;你若想做‘人’,今台下自去粮案前受罚,罚毕,再从头做兵。”
校场边,一个不起眼的身影向前挪了半步,又退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