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回顾:慕青的名字在章纲中被误写为苏雅,此处根据前文情节,将人物修正为慕青。)
两年后。
盛夏,午后。
一辆绿皮火车,喘着粗气,缓缓地驶入了南方一座三线小城的火车站。
潮湿而又闷热的空气,夹杂着廉价方便面的味道,扑面而来。
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拉着一个半旧行李箱的女人,随着拥挤的人潮,走下了火车。
她的皮肤很白,是一种常年不见阳光的,病态的白。
五官精致,却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疲惫和沧桑。
正是慕青。
经过两年的改造,因为表现良好,她获得了减刑,提前出狱了。
出狱的那天,没有人来接她。
她拒绝了赵丰年安排的,所谓的新身份和新生活。
她只拿走了自己入狱前的几件换洗衣物,和一张存有几万块钱的匿名银行卡。
然后,她买了一张最便宜的火车票,来到了这座,她从未听说过的小城。
她需要一个地方,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她的地方,重新开始。
在出狱后的第一周,她没有立刻离开京州。
她做了一件,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可笑的事情。
她像一个最拙劣的私家侦探,偷偷地,去了一趟那个位于京郊的老干部小区。
那天,是个黄昏。
夕阳的余晖,将整个小区都染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
她就站在小区对面马路的一棵大树下,远远地,看着。
她看到了。
看到了那个男人。
那个曾经搅动了她整个世界的男人。
林默。
他穿着一身普通的休闲服,拄着一根黑色的手杖,正和他的妻子,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
他的左臂,依旧用护具固定着,走起路来,还有些微的蹒跚。
可他的脸上,却带着一种,慕青从未见过的,发自内心的,安宁的笑容。
他的妻子李晓曦,就依偎在他的身边,手里,还牵着一个大约一岁多,刚刚学会走路,摇摇晃晃的小男孩。
小男孩长得很像林默,虎头虎脑,十分可爱。
他挣脱了母亲的手,迈着小短腿,摇摇晃晃地,扑向了林默。
林默笑着,弯下腰,用他那只完好的右手,稳稳地,将那个小小的身体,抱在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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