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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现,是左时珩本来就很好,非常好。

而且也没有另一个安声,只有她。

她实在太喜欢左时珩了!

不过该买的也买齐了,左时珩说他不必买书,四书五经、名家大作皆已倒背如流,余下时间在家多默写温习,研究程文,撰写策论即可,趁时间尚早,他们去了昨日去的那家书画铺子。

老板不在,店中小厮倒是一改昨日态度,热情接待了他们,因昨日那书屋有人在,便将他们领去另一间布置差不多的书屋,让安声挑几幅名家的字来模仿,又在旁边的案几上给左时珩倒了茶,铺陈纸张,笑道:“先生随便写点什么就好。”

安声出言阻止:“我夫君的字值千金,上次是为与老板交个朋友,才便宜出售,今日岂能再写?”

那小厮便道:“我们东家说,昨日一字十两,今日一字可十五两。”

“二十两也不卖。”安声语气笃定。

小厮面露难色,也有些诧异,一个字十五两,九成九的普通学子也没这般高价,不知安声哪来的底气,于是看向左时珩,心道他一个大男人莫非全靠女人摆布?

可左时珩不提笔也不喝茶,反倒神色悠然:“嗯,我听夫人的。”

小厮心中轻嗤,竟是个惧内的。

于是道:“好吧,那等我东家来再说。”

没多久,书画老板果然来了,先问明原由,再请了又请,见安声坚持,只得叹息作罢。

安声笑道:“老板,物以稀为贵,一幅字价贵,十幅字可不是十倍价了,自己喜欢的话,有一幅来收藏已是足够。”

老板觉得这女子看着年纪不大,却话中有话,十分有见解,看她眼神便不禁有些欣赏。

又细观其二人,虽打扮普通,但谈吐不凡,读过书,又写得一手好字,大约不是简单人物。

尤其是左时珩,此后生年纪轻轻,字写得万里挑一的好,绝非池中之物,即便名落孙山,也不会埋没于会试。

不过虽然好奇,但这是京城,卧虎藏龙,他不便多问。

安声仿了几幅字给他,老板检查一番,颇为满意,虽不说精到,至少比一般人仿的到位,可见对用笔是有考究的。

安声也十分自得,这是她的天赋,她不算个好选手,但算个好裁判,临摹对她而言不难,之前她学左时珩的字,很快就像他,但她要写出自己的好字,则要花上许多功夫去练。

老板收了字付了钱,天色便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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