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底冷风一吹,华仔的脑子清醒了不少。
走在回家的路上,脚步越来越慢,越来越沉。
刚才在山上的那股豪情壮志,像被风吹散的烟,一点一点地淡了。
仔细一想:一斧头把一人粗的大树劈成两半,那真的是人能做到的事吗?
子弹可都打不穿呢。
华仔停下脚步,蹲在路边,双手插在头发里,揪得生疼。
那个小孩,不,那个怪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说的那些话,什么钱啊权啊,什么横行香江啊,当时听着热血沸腾,现在想想,全是屁话。
一个穷光蛋,连明天的饭钱都不知道在哪儿,拿什么去拼?
拿什么去搏?
可他大话已经放出去了。
三年。
三年要让整个香江都知道他华仔的名字。
他拿什么让人知道?
拿这条烂命吗?
早知道就说三十年了,正好对应自己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自己也偏偏脑壳荡,心里想着jojo,怕三十年后她早已当人奶奶。
那自己证明还有个毛用。
“啊啊啊!!!”
华仔猛地站起来,对着空旷的马路大吼,声音在夜色里回荡,像一只受伤的野兽。
“老天爷帮帮我吧,我要成为人上人,我要跟jojo在一起,我不想当小混混了。”
吼完,蹲在地上,大口喘气。
山风吹过来,冷得他直打哆嗦。
安静了片刻,华仔自嘲地笑了笑,正要站起来,突突然。
“砰!”
一个黑影从山坡上滚下来,直直砸在华仔身上。
两个人摔出去好几米,在地上滚了两圈,华仔的后背撞在路边的石头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玛德,谁偷袭老子?”
华仔骂骂咧咧地推开压在身上的东西,挣扎着爬起来。
那是一个人。
一个男人,穿着一身笔挺西装的男人。
华仔愣住了。
蹲下来,推了推他的肩膀:“喂,你没事吧?”
男人没有反应,呼吸很微弱,额头上有一道伤口,血已经凝固了。
华仔的目光落在那身西装上。
那料子,那剪裁,一看就价值不菲。
当混混的时候,每次从那些高档服装店门前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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